自由时报
劳基法二度修正被监察院纠正 劳动部:感谢
〔记者李雅雯/台北报导〕监察院今天通过纠正劳动部,抨击其在前年、去年两次劳基法
修法上有甚多缺失。劳动部下午5点许回应,对于纠正意见和理由表示感谢,会持续检讨
精进。
监察院指出,劳动部两次提出修法都事前评估不足,未斟酌对于劳工、企业的冲击,修法
未给缓冲期,修法不满一年又要再修法,仓促上路后酿社会负面影响。
劳动部表示,劳基法修正按相关法制作业规定进行,广纳参考各界意见后,在兼顾安全和
弹性前提下再提出修法,关于缓冲期缺乏部分,这次修法末条施行日期已预留缓冲弹性,
对于监察院纠正案的指正,会持续检讨精进。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谢倩蒨说明,关于监察院纠正内容,将会再以正式公文回
覆说明,先前已先提供各界意见、各方声音等资料;目前修正草案已经在立法院内审议,
不会再补充监察院所称“专业评估报告”,该次劳基法修正草案第86条内容已写“自○年
○月○日施行”,此即为预留施行缓冲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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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纠正,但不会提供专业评估报告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