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点说明:(繁体中文 20 个字)
刚刚逛脸书看到苗博雅先生这篇分析满透彻的
有把共谍案该点出来的地方点出来
又不会因为对方的政治倾向就忘了法律的基本精神
值得大家学习
FB连结:https://goo.gl/X2NmQD
FB内容:
1. 刑事诉讼法154条1项规定“被告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推定其为无罪”。
以下立论点是假设台北地检署起诉的犯罪事实确实有根据。
2. 俗语说,人有了钱,就会作怪。20万美金可以丢到水里,做一个没人知道的网站。
每年可以投资一千五百万给饼饼,还免报帐。中国果然是强国。
3. 没人看过的统战新闻网可以拿这么多,那些有人在看的统媒新闻网,
不知道老共投资了多少?
4. 饼饼等人呢?
在周OO案,饼饼等人是被周OO吸收进组织的人。
地检署对周OO追加起诉,饼饼等人是另案侦查中。也就是说,随着案情发展,
未来饼饼等人有可能转被告、被起诉。
如果北检追加起诉周OO的内容为真,那饼饼等人全身而退的关键有三:
1) 有没有刺探、交付公务上机密资料?
2) 知不知道周OO是老共的人?知不知道是老共的钱?
3) 有没有协助吸收下线?
国安法2-1、5-1不罚过失犯,饼饼还是可以哭喊自己是无辜的。
“我也是被蒙蔽、被利用、被诬陷的受害者~~~”
5.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周OO是拿钱没办事,
那些工作报告都是随便挑几个统派来凑合打报告给老共报帐的。
这样一来,周OO所犯即为诈欺或业务侵占,不是共谍。
或者可以说“那些文件都是周OO自己撰写的幻想小说!”澈底否定检方的侦查结果。
只有妄想,没有共谍。不过这难度还满高的。
6. 不论如何,如果真的“不慎遗失”2万镁,也是满厉害的。
不知老共看到这则讯息会怎么想。
可能觉得台湾服务业收10%服务费是惯例吧。
反正老共也不可能承认这是背信或业务侵占,不用怕。
7. 北检发言人到底是怎么一脸正经地读新闻稿的。好厉害。
8. 最后再次提醒,检察官起诉的内容,还是有可能被法院打脸。我们是法治国家,
不能排除饼饼等人是无辜的受害者。
9. 晚上八点直播,带大家看一下北检的新闻稿。顺便聊聊劳基法要闯关,
以及硕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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