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引擎已发动 酒后“推车”仍算酒驾
3.完整新闻内文:
吴姓男子酒后发动机车引擎,手拿香菸双手推车滑行,被警察拦查,酒测值零点一五毫克挨罚,他自认没有骑行,向法院要求撤销裁罚;法官认为吴已启动引擎,随时可移动,构成驾驶行为,驳回告诉。
律师黄仕翰指出,只要是动力交通工具,民众喝酒后最好都不要碰,否则不论是否发动引擎,都可能被法院从严认定是酒驾。
判决指出,吴姓男子去年七月,在新北市三重区巷内推行引擎已发动的机车,巡逻员警闻到他有酒气,拦查酒测值零点一五毫克,开单举发。
因吴是五年内第二次酒驾,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裁罚须缴纳九万元,吊销驾照、三年内不得考驾照,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吴不服申诉被驳回。
吴再向新北地院提诉讼,坚持自己“推车”,没有驾驶行为,是员警硬要酒测,要求调阅监视器还清白,撤销裁罚。
交通裁决处出庭表示,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车辆、移动车辆,不论是准备停车或其他目的,都属驾驶行为;吴被拦查时双手放在引擎发动的机车龙头上,且机车向前滑行,身上又有酒气,属酒后驾车行为无误。
法院最后认定,只要机车引擎启动、保持可立即移动行驶状态,就算是牵行或坐在座位上以脚滑动,都属驾驶行为;否则驾驶人饮酒,一旦控制力失当,就可能造成交通危害。驳回吴的诉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905493
5.备注:
酒后连推车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