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要害死几个受害者才够

楼主: ribosome5566 (核糖体5566)   2017-12-29 13:51:46
※ 引述《tw689 (台湾689)》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aammyytt/posts/10210670588862560
: Mi Tseng
: [要害死几个受害者才够]
: 还记得建景事件吗,散布的人被告,女主角考上明星大学却崩溃休学,黑特戒严没落。

: 个大一女生就算玩再大都没有答应让陌生人看,我希望把 ig/fb/学校散布出来的那个

: 被告死。
: 八卦版都贴出被害人崩溃的求救讯息了,可惜还是一堆精虫求档散布档案,这次要害死

: 个当事人我们才会住手?想看情色图片影片直接看色情片不够吗?就算有男友,她有男

: 去群交她对不起的是男友不是乡民,而且去的男的也有女友。
: 不要去看,并且阻止你身边的人去看,阻止你身边的人去散布。
: p.s
: Q: 女生自己爱玩也答应摄影师po照片到网络
: A: 女生答应的是摄影师 po 的码掉脸的,没有脸的版本,乡民求的是女生的个人资料
: (fb/ig/学校系级/有脸的照片)
: Q: 我不管,女生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就是要给看
: A: 你发生性关系会给别人看吗(?
: 说出“拍那种照片影片就要有外流的心理准备”的人就是垃圾
: 过马路就要有被撞死的心理准备你怎么还敢出门?怎么不去死?
: Q: 女生有男友还跟别人发生性关系就是贱
: A: 1. 对,女生对不起男友,但没有对不起你。
: 2. 女生没有答应让你这个陌生人看她的性爱照片,也没有答应妳可以散播。
: Q: 女权太高
: A: 性自主权不是女权,男性也有性自主权,不懂提升性自主权跟女权(?女性主义?)有

: 么关系。女生喊性自主权所以要跟谁发生性关系都没差的确是性自主权,她违反的是跟

: 侣之间只跟伴侣发生性关系的承诺,对不起的是伴侣,不是你。
根本是一个逻辑的谬误
这件事情根本就没有受害者
照片中的女生是被性侵、捡尸吗?
不是
照片中的女生是被偷拍,像李宗瑞一样吗
不是,他们是同意摄影师拍而且还公布在IG上
因为这件事情害女当事人被检讨,她们就是受害者?
马X九和蔡O文也整天检讨啊,难道他们是”受害者”?
先不论他们行为对错,有些仇女言论的确是太过火,但大部分的人都跟我一样只是好奇要
图来看的路人吧,大部分的乡民不过是跟跟风要图,真的在那边硬凹说有性病避免回收所
以要看图的之类的言论也只是少数
今天造成这样的局面,拍照的是谁始作俑者是谁大家都知道吧
有谁是受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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