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ockeye (stockeye)》之铭言:
: 台湾犯罪率一直有问题
: 有些杀人犯,放出来后持续杀人
: 根本没有被教化可能
: 应该可以办理公投制定
: 只要因为判决可教化,放出来的
: 一旦又犯案,当初轻判放人的法官上绞刑台
: 这样应该可以杜绝很多光怪陆离的判决
照你的逻辑
废掉法律和法官比较快
直接回归原始社会烧女巫的做法
窃者断手,奸者砍屌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参与裁判的全员登记留案
改天发现误判的话这批人要马跟着断手断屌,要马通通下去跟冤死者赔罪
真是可喜可贺
这就是你的理想国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