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钓点打死钓客 7嫌认错赔偿获轻判
宜兰男子游俊闵、李毓霖前年相偕到当地南方澳海边钓鱼,与罗姓男子等人争抢钓点而互
呛,游、李找来4名帮手围殴罗男打趴在地、送医伤重不治,一审认定游男6人无杀人犯意
,但依伤害致死罪各判刑3年8月到8年,全案上诉后,高院指6人均已认错并赔偿和解,有
情堪悯恕之处,今酌减改判各3年到4年10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家住宜兰苏澳的游俊闵(28岁)与李毓霖(29岁),2015年3月8日上午5时许一起
到南方澳内埤海滩,抢钓当时传出大咬鱼讯的虱目鱼,当天上午9时许,游男与来自宜兰
冬山的罗姓男子(46岁)等人争抢钓点而互呛。
游男涉先动手推挤对方,脸上反而挨了一拳,还被罗男拿起置竿架作势追打。游、李寡不
敌众,扬言:“要讨回来!”、要罗男等人“走不出南方澳”,2人并分别打电话撂人助
阵。
住在附近的友人林哲民(31岁)、林钰霖(25岁)、杨舜丞(27岁)、陈佑仁(27岁)等人接到游
男2人电话通知,赶来捡起沙滩上的漂流木、木棍等物,与游男2人冲上前朝罗男等人一阵
乱打。
罗男头脸与心口连遭猛力棍击,双手在抵挡围殴时都被打断,跪在沙滩上痛苦哀号,围观
民众纷纷大喊:“好了啦!唛搁打啦!”游男等人仍不罢休,直到罗男被打趴在地,游男
等人才结伴扬长离开,恶行被目击者用手机拍下。
罗男被送医抢救,因左胸壁骨折、创伤性心脏破裂、心囊血塞,导致心脏休克,当天上午
11时许不治。警方获报快速逮人,游男6人被起诉涉犯杀人罪嫌,均称没有杀人意图,只
是要教训对方,不晓得会出人命。
一审认为双方素昧平生,仅因争抢钓点而起冲突,应无杀害罗男的犯意,但6人逞凶斗狠
,冲动造成罗男伤重殒命,且游男狡辩推诿,虽符合自首减刑条件,仍依伤害致死罪判游
男8年徒刑,其余5人各判刑3年8月到7年8月。
全案上诉后,高院指游男6人均已认错悔悟,并分别和罗男家属达成调解或赔偿和解,虽
造成罗男死亡的不幸、破坏社会秩序非轻,但衡量6人有情堪悯恕之处,今酌减改判游男4
年10月徒刑,其余各判刑3年到4年6月,可上诉。(黄哲民/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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