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首例山难搜救不力国赔案 二审逆转免国赔

楼主: MPSSC   2017-12-27 17:52:00
※ 引述《Diluvius (没)》之铭言:
: 1.来源: ETToday
: 2.标题: 首例山难搜救不力国赔案 二审逆转免国赔
: 3.内文:
: 记者吴铭峯/台北报导
: 中山医学大学大四学生张博崴,2011年2月攀登南投白姑大山失踪,蒐救53天寻获时已

: 死亡,家属认为搜救不力请求国赔,一审法院判决南投县消防局须赔偿266万余元。南

: 县消防局上诉,二审高院27日却做出大逆转,改判不用国赔。可上诉。
: 张博威的父母张俊卿、杜丽芳这次也到庭听判,对于大逆转的判决,张父表示,钱不是

: 点,希望借由本案,让政府正视救援的问题,提升救援效率,并面对基层消防员额不足

: 问题。至于张母则表示,担心国家的救难机制,由进步的五步退回原来的三步,也担心

: 层消防的权益,希望能与政府各单位坐下来,好好分析相关的问题。
: 张博崴2011年攀登白姑大山,2月28日传出失联,并报案搜寻。但南投县消防局搜救51

: 没有寻获,家属委托黄姓山友沿相同搜救路线,仅1小时就发现张留下的踪迹,并循迹

: 到遗体。家属不满,认为搜救不力,因此对内政部消防署、南投县警局、农委会林管处

: 南投县消防局等搜救单位,提出国家赔偿诉讼,求偿665万元。
: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南投县消防局未能迅速蒐集情资,并缩小搜救范围,导致虚耗蒐

: 人力,错失时机,让死者苦等救援9天而失温休克死亡。因此一审认定南投县消防局怠

: 执行职务,符合国赔要件,必须独力负担赔偿。
: 南投县消防局上诉二审,高院审理后,高院认为登山活动本身即有相当风险,张博崴独

: 攀登白姑大山,未注意自身安全,明知其轻装登山,所带口粮仅供过一夜,应知悉待在

: 地或手机讯号所及之处将较易获救,但却离开该处,将使搜救人员更难掌握其位置,增

: 救援难度;况且张当时已年满21岁,具判断危险能力,却甘愿冒险,未待在原地或手机

: 讯号可使用处等待救助,未考量自身体力,于粮食、装备器材均已不足之情形下,贸然

: 上游溪谷,终因体力不支、失温休克而亡故。故高院不认为南投县消防局具疏失,不须

: 担国赔责任,因此作出逆转判决,改判国赔全数不准。
: 4.连结: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27/1080803.htm
目前台湾玩登山的普遍就有个歪风:
明明自己技术装备不如真正水里来火里去的特战高手(西方国家的),却成天自己硬闯高
难度的山,又成天比谁快完成行程,图的是什么?
‘我征服的山我超强好棒棒’
真正的高手,技术经历越丰富,越是会懂得尊敬大自然做好万全准备;
成天想着征服自然我超屌,说穿了就只是中二病从没好过的成年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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