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馆长又爆气了
奇怪 我为什么要说"又"呢
总之
这两天看馆长无限跳针
一直数落对方的不是
当然 林先生如果像馆长所说的
那的确是很不应该
可是我听了这两天的直播
一直逻辑转不过来
上来求解
1.既然是旷职 为什么还要把薪水给林先生呢
站得住脚可以不用给啊
2.馆长一直说有劳资双方的调解纪录
为什么不向检察官说明或当成证据提出
却开直播一直讲
3.既然有律师 应该知道再议之后可以交付审判
为什么没有进行交付审判的动作
而是开直播呢??
4.律师也怪怪的 应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不知道律师的用意为何??
5.又是律师的问题 应该知道这个经过检察官一定不会起诉
为什么一开始不直接用自诉而是走公诉?
馆长也真是辛苦
遇到这种员工
外加这种律师
只是
好像馆长的员工离职都很喜欢挖洞
之前也有情侣离职不签开会纪录的情形
有馆长的员工离职很喜欢挖洞的八卦吗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7-12-27 10:32:00最近好少看到馆长文了,又出来秀一波下限?
作者:
t81511270 (justlikeING)
2017-12-27 10:32:00OK 给推
作者:
shcjosh (来吧!都来吧!)
2017-12-27 10:33:00最近发现看他直播的大部分都没在练XD 专门来看他骂人的
作者:
Dinenger (低能兒)
2017-12-27 10:34:00好怀念馆长文…看他气噗噗特别疗愈
作者:
lats (累死)
2017-12-27 10:36:00劳基法保障劳工最多可以旷职两次哦,不保障这两天薪资跟全勤
作者:
s910502 (luatu)
2017-12-27 10:49:00楼上指的是旷职三次可以开除但是旷职日是不需给薪的旷职一天或两天都不能开除
作者:
sec5566 (sec)
2017-12-27 10:50:00我记得是旷职的日数不用给薪水,但是之前有上班的还是要给
作者:
s910502 (luatu)
2017-12-27 10:51:00给不给钱看老板他爽给也可以
作者:
GameHeven (Mark Williams)
2017-12-27 10:58:00我猜馆长自己犯法,所以打不赢?
作者:
kiske011 (风一样的男子)
2017-12-27 10:59:00你为什么要关心他
作者: qqw0201 2017-12-27 11:01:00
旷职当日薪水不算,但当月有上班的日子是要发薪水的,不
作者: linqqq007 (linqqq) 2017-12-27 11:21:00
依法办事吧
作者:
onixs (遇见未来)
2017-12-27 11:24:00要不然怎么作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