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318二审审结 黄国昌怒杠法官
3.完整新闻内文: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立委黄国昌与学运领袖林飞帆、陈为廷等人被控于2014年3月发
动群众冲进立院占领议场达24天,一审获判无罪,检方提出上诉,今日黄国昌出庭时,大
喊:“若非318,两岸服贸协定早已生效!”他甚至反问法官与检察官:“那时候你们做
了什么?”审判长则劝黄国昌不要激动,本案二审将于明年3月宣判。
综合媒体报导,一审台北地院认为黄国昌等人的行为符合“公民不服从”的7大要件,于
今年3月31日判处被告均无罪,检方对一审判决全部上诉;而高院决定采分批审结,今上
午9时30分进行第一波辩论程序,出庭的6人均要求驳回检方上诉,维持无罪判决。
对于审判长询问参与占领立院的行动,是否符合“公民不服从”的“和平非暴力”条件,
黄国昌举例为了抢救受困车内的小孩而打破车窗玻璃,依法绝对是可以被正当化的行为,
因此为了占领立院议场,敲破玻璃打开门锁,当然不违反“和平非暴力”原则,何况他和
学运伙伴们是跟群众说明若认同活动目的,欢迎一起进入议场,没有人是被煽动的。
而对于检方主张当时还有其他方式阻止服贸协议过关,黄国昌则大声表示那晚他不断打电
话请教认识的公法学者,所有人都说没救了,连反对党的批评都有气无力,他反问法官与
检察官:“你们跟年轻人说这个可以做那个可以做,那时候你们做了什么?”
庭讯持续到接近下午1时30分结束,审判长询问科刑意见,检察官以“手法尚未重大”为
由,请法官对被告从轻量刑,但在场的6名被告均主张“无罪”,请法官驳回检察官上诉
;本案定明年3月13日上午10点宣判。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94348
5.备注:
检察官以“手法尚未重大”为由,请法官对被告从轻量刑.....这算是网开一面吗。
原来反服贸可比作抢救受困在车内的小孩
实在太瓷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