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pnash (包皮)》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Salary 看板 #1QGHiH2e ]
: 作者: m10423010 (apeace) 看板: Salary
: 标题: [讨论] 连署人数达4200人以上,劳基法应刑罚化
: 时间: Mon Dec 25 23:36:47 2017
: 大家好,
: 目前连署人数超过4200人,只剩下最后6天了,如果连署没过真的很可惜,
: 请大家帮忙分享,谢谢。
: 提案网址:
: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7931eaa-b3a9-4740-a9fb-a7b96d6df45b
: PS:本人PTT帐号登入次数还不足以在Gossiping版PO文,希望乡民能够帮忙分享,谢谢
: 以下是我的3点建议:
: 1.企业雇主违反劳基法后,十天内不改善并故意违法的雇主(或企业负责人):
: 拘役7天, 不可役科罚金或其他劳务替代,可连续处罚。
: 2.劳基法的罚锾应提高:10万~1000万,可连续开罚
: 3.增加劳检员人力
既然要用刑法来处罚
拘役7天不痛不痒
说不定老板还当作度假养肝
不如直接宣布戒严
像以前举报共匪那样
家产充公
检举人可以分到一定比例奖金
同理 检举惯老板
罪证确凿的话 名下财产充公
政府抽一半 剩下分给受害员工
但是举证又太麻烦
建议恢复警备总部
非常时刻使用非常手段
相信惯老板会很配合调查
这样行政起来才有效率
回到那个民风纯朴
夜不闭户的美好年代
台湾才有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