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众开车环台竞速 3人公危罪嫌起诉
(中央社记者苏木春台中25日电)
田姓男子等11人今年3月各自驾驶轿车环岛竞速,警方透过其中一名参与车友的直播影片
查出车号侦办,今天将田男、陈男与吴男依公共危险罪嫌起诉,其余8人缓起诉处分。
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今天发布起诉书指出,民国106年3月4日晚间9时多,30岁田姓、
47岁陈姓与26岁吴姓男子,与另外何姓等8名男子,各自驾驶自用轿车到国道5号石碇服务
区集结,准备进行公路竞速。
田男等11人开车自石碇服务区沿国道5号到宜兰,转苏花公路到花莲,接台11线公路到台
东后,继续行驶南回公路到屏东,再由国道3号南州交流道北上行驶,环台一圈后各自返
家。
警方透过其中一名参与车友的网络直播竞速影片,循线调阅车辆行经路线,发现他们行经
台9线、台11线与国道3号等路段,大部分都是超速行驶,被测速照相测得最高时速达241
公里。
检察官认为,田姓男子等11人竞速行驶,影响公众人车通行,以致往来发生危险,将田男
、陈男与吴男依公共危险罪嫌起诉,其余何男等8人缓起诉处分,但必须缴交国库新台币3
万至5万元罚金。1061225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712250130-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