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哧!这种劳团真是笑死人
真的相信这种劳团是为了劳工好,还是去洗洗睡吧!
他们不过是为了自己的政治能量罢了
否则他们今天操作的方向不会是这种鬼样子
而是会着重于争取 #还我协商权啦
林北还是那句老话,没有武器也没有议价能力/权的劳工,无论立什么法都帮不了他们啦
一天到晚只知道羡慕国外的福利多好
却忽略国外劳工的策略,是拼命的向政府要求完整的劳工协商权,让劳工拥有强大的议价能力
然后国内在争取自己权利时,却没半个人重视提升自己议价的能力、权力和武器,只想到要一个由上而下的恩给法律
#然后拼命地想要把劳基法变成劳动福利法
#根本逻辑错乱
甚至还有一堆觉青
拼命想要让劳工自我阉割议价的能力、权力和武器
只要讲到 #劳资协商 就直接灌上一个邪恶、弱势、无能为力的标签,极端地弱化劳工拥有正确争取权利的自我意识,拼命地催眠劳工就是只能当一个弱势的团体
#就活该一直被我拿来当笑柄
然后为了避免有人又拿白痴事情在我这边跳针
#林北先把立场讲清楚
首先我完全不认为劳基法是修恶,而是在开放弹性,只是开放弹性的同时,难免有人利用弹性来作恶
但是不能因为这些人,就牺牲想合法且有良心做生意的人,失去他们应有的权利
因为这样做只是让不该死的死了,然后让该死的人活的更好,因为不守法的资方,并不会因为法令变严格就开始守法,他们只是会想方设法变得更难抓,根本无助于解决现行的困境
#只是加速劣币驱逐良币的过程
所以真正该要求的东西是强化
劳资争议处理、团体协商法和工会法
并且强化吹哨者制度,如劳工因检举之后被解雇,可以先行领取薪资补助,这笔薪资补助可从工会和劳工局先行提拨
如果资方确定违反劳基法,罚款金额至少就为该员工所领取走的薪资补助和检举奖金为起算基准,如果资方不付可连续开罚,收到的罚金就回补当初劳工局和工会所先行提拨的薪资补助
这样还可以避免一直为人诟病的资方罚款偏低的问题
如果劳工是诬告,那就将预领走的补助
从之后的薪资做一定比例的扣除
然后将劳检员功能,转化为劳方在劳资协商/申诉/检举时,从旁辅导劳工的角色,而劳动检查的重点,更改为检查劳工劳动环境是否安全完善,这种检查起来一番两瞪眼的东西上
而不是偏重于检查资方是否有违反劳基法,因为最知道资方是否违反劳基法的人,始终是劳工本身,让劳检员来调查只是事倍功半
另外,如果留言讨论的人
不是在讨论如何更加强化劳动者的武器,而只是在那边跳针劳工好弱势、劳工好可怜、劳工没能力
林北只会留言说
“我是觉得啦!不管你的讲法是怎样,明眼人都知道你现在讲的都是借口啦!你纯粹就是想骚扰直男,我们懂的”
如果还是讲不听,林北就锁你
省得浪费林北的时间在脑子僵化的人身上
因为
干拎娘!劳工是弱势还要你讲哦
就因为劳工是弱势,所以身为知识份子该讨论的,不就是如何强化劳工武器,让劳工不再处于弱势吗?
#你留那种屁话是能解决三小问题
#干拎娘看了就觉得烦
https://www.facebook.com/jose.sung/posts/174131808922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