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或是像台积电有制度的公司,评议委员都应该避嫌
政治现金是合法没错,但审矿业法的立委爽快地收下水泥业者给的钱这样应该吗?
如果收了钱是否应该避嫌退出相关法规审议?
你想得到的蓝绿立委几乎都收钱了,真的是垃圾不分蓝绿
帮补上所有拿水泥业者的立委名单,下次选举记住这些名字了~~
【 #两百万元以上 的水泥业好朋友】
经济委员会立委
陈明文&#孔文吉
其他立委
费鸿泰
李彦秀
赖士葆
苏巧慧
吴秉叡
柯建铭
叶宜津
【 #一百万元以上 的水泥业好朋友】
经济委员会立委
邱志伟&#萧美琴
其他立委
陈欧珀
刘世芳
姚文智
蔡适应
蒋万安
蔡易余
陈学圣
陈莹
高金素梅
李俊俋
林俊宪
刘櫂豪
卢秀燕
吴思瑶
张宏陆
赵天麟
郑运鹏
庄瑞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