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al (deoo)》之铭言:
: 所以欧洲人改变观念,不重视“惩罚”罪犯,改重视“减少再犯率”
: 毕竟如果罪犯出狱后,不再犯罪,那大家也可以活得安心一点、社会也更安全
: 这就是先进国家跟落后国家的巨大差别
: 落后国家的人民,只想短期的爽快(报复),根本没想到长期的后果(出狱再犯)
觉得会造成再犯率的主因是经济因素
囚犯出狱,如果有办法找到可以餬口的工作
还会因为三餐不继,铤而走险吗?
如果社会无法接纳更生人
政府与其花钱让囚犯在狱中过得好
不如告诉他们即使出狱后社会不接纳他们
政府还是有机构可以让他们安稳生活
只是食衣住行都是最低标
想要比较好的环境,就要自付差额的费用
然后从事政府方指派的生产工作
如果想融入社会,也可自行离开政府机构
只是万一哪天在社会混不下去,政府机构永远可以回去
去除更生人因为经济因素,再度犯罪的可能
比在狱中给囚犯住好吃好还要实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