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现在风向是有 搜索票=一切合理 的八卦?

楼主: swgun (杨 威利)   2017-12-20 11:58:42
※ 引述《wizardfizban (疯法师)》之铭言:
: 推 DAVID1989: 讨论合法不合法是想笑死人 对面抓李明哲也合他们的法 12/19 23:21
: 推 DAVID1989: 当初纳粹杀犹太人说不定也合他们的法 12/19 23:23
: 的确,对于人治的中国来说法治是很难懂的概念。
你讨厌王炳忠这些统派小丑整天舔中
跟这些人的人权被不当、不法侵害 是两回事
对板上有些疯吱来说很难懂
: 我也不是很精通,只懂一些很浅的道理而已,但我想这应该就够了。
: 目前台湾的搜索票已经只能由法官开了,而原则上法官就是人权的守护者,自然也只有法
: 官能开立搜索票。
: 当然在这一定会有人提恐龙法官的问题,但这不就是我们需要司法改革的原因吗?
我昨天一开始也觉得应该是有监听到什么事证 把统派当犯罪嫌疑人搜索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根本没问题 (调查局对他们根本超温柔 呛声的警察才是正常的)
结果越看越不对 查周生共谍案搜索王炳忠?
拜托!共谍案是已经一审的案件
当初起诉不查王炳忠
审判中法官没有传唤王炳忠
判决都下来了 你检察官另起侦查
甚至很可能是调查局先侦办再转送北检指挥的
这叫证人身份传唤?
侦查程序中,被告系属于被追诉者,基于权利保护之要求,有受无罪推定及不自证己罪
诸原则之适用,享有律师权、缄默权及自由陈述之权利
证人则为亲自见闻待证事实之第三人,因其具有无可替代性,故被定位为追诉机关厘清
案情之协力者,从而证人在性质上并无受律师协助之必要,与被告权利之保护明显不同
所以实务上就是常常有这种检方 利用证人身份传唤被告取得不利供述的陋习
这不就是我们需要司法改革的原因吗?
: 而在这次搜索事件中,恐龙法官与否有关系吗?没有。
: 因为这只是取证过程而已。
: 检警全程都有依照法律行动吗?有。
: 他们有恶意取证吗?目前看来没有。
: 他们有违法搜索吗?有搜索票那违法了。
: 当事人有被违法羁押吗?没有。
: 当事人有被任何不人道处置吗?没有。
: 所以问题在那?
问题在于 如果周生跟炳忠真的是共犯关系 结果不法取证的东西法院不能用
这样是帮了统派还是帮了台湾人?
刑事诉讼法第155 条第2 项规定
无证据能力、未经合法调查之证据,不得作为判断之依据
最高法院104年台上字第1172号判决
若追诉机关蓄意以证人方式讯问已取得被告身分之人,并由此取得其不利之陈述,
即使已践行刑事诉讼法第186条第2项之告知义务,因此项侦查作为显然
侵犯法之正义感,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其所为不利之陈述,即不具证据能力,
仍应予以排除,以收吓阻违法侦查之效果,并维护司法之正洁性。
白话
如果检察官故意不以被告而以证人身分传讯,等同于以诈欺方式取得自白,
依同法98、156Ⅰ之规定,是绝对排除其证据能力
如果检察官是如讯问时始发现证人涉有犯罪嫌疑为之,才适用158-4规定,
具体个案权衡证据能力
: 他们被罗织入罪?连法庭都还没上,是罗织啥去了?
: 所以检警没乱抓人,带着搜索票去执行。
: 然后也没啥人间消失违法羁押。
: 连法庭都还没上......
: 是那白色恐怖了?
: 只是因为有嫌疑就被抓?搜索票都有了就代表有一定的证据了。
: 真要吵什么司法有问题或白色恐怖,拿郭瑶琪案出来说嘴还比较有得吵。
: 中国抓李明哲事件最让人诟病的点不就在于李明哲整个人间消失了。
: 相比之下只是搜索然后带回询问而己,在你们眼中就和李明哲那种人间消失同等级了?
: 另外,纳粹杀犹太人的确是合法的。但这也是“恶法亦法”“恶法非法”的法律争论起源
: 。但目前新党这几个人连法庭都还没上,也没莫名其妙被关起来,看起来顶多少几根毛连
: 血都没流,在你眼中这就和纳粹杀犹太人同等级去了?
: 这样就叫没人权,那中国那边....哦!....我错了!中国本来就没人权。
我只问一句 新党这几个党工的名誉有没有受侵害?
如果2017 有台湾人被国民党也这样搞
你会不会觉得白色恐怖?
还是说碰到新党就没关系
反正舔共嘛 就抓起来杀掉
那你可以去对岸生活了
支那就是这样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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