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案登场!汐止飘雨 黄国昌步行投票不怕湿
2017年12月16日 09:21. ETtoday 东森新闻云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北北基安定力量联盟”所发起的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罢免案,12月16日8时至16时正式
投票。黄国昌上午8时50分亲自前往白云里民活动中心投票,由于天候不佳,现场飘着小
雨,他并未带伞而是穿着连帽防风外套脸上则一直挂著笑容。黄国昌投票后,媒体一路跟
随到他家门口,黄也笑着回说,“你们不要跟安定力量一样嘛”,接着就回家等待开票结
果。
此次举行罢免投票为新北市第12选区,范围涵盖汐止区、金山区、万里区、瑞芳区、平溪
区、双溪区、贡寮区等7区,选举人总共有25万5551人,共有240个投票所。罢免门槛必须
满足两大条件,一是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另一个就是同意罢免票数须达到总选举
人数四分之一以上,估计6万3888票,罢免案才算通过。
根据《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若罢免案未通过,在该被罢免人之任期内,不得对其
再为罢免案之提议。若罢免案通过,选举委员会应于投票完毕7日内公告罢免投票结果,
被罢免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解除职务,并于3个月内完成补选投票;但经提起罢免诉讼者
,在诉讼程序终结前,不予补选。
若罢免案通过或否决之票数不实,足认有影响投票结果之虞,选委会、检察官、被罢免人
或罢免案提议人之领衔人,得于罢免投票结果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罢免案提议人之领衔
人或被罢免人为被告,向管辖法院提起罢免案通过或否决无效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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