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恶狼性侵夜归女逃18年 竟栽在按摩妹手上

楼主: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7-12-16 01:31:51
这个检方根本是歧视性工作者吧?
以前曾有判例
性工作者被性侵
加害人主张对方是性工作者 贞操观本身就不高
法官还是判有罪
结果这个检察官
直接把性工作者的性侵案不起诉?
个工按摩
服务本来就分很多种
有纯按摩的价钱
有打手枪的价钱
也有做爱的价钱
如果只付纯按摩或打手枪的钱
却强压人做爱 当然是性侵啊
就连夫妻之间 若对方不同意
都能告性侵了
这种检座该送监察院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两边)   2017-12-16 01:32:00
4楼中出在5楼肛门
作者: shadeel (123)   2017-12-16 01:34:00
你在最会歧视的八卦版讨论歧视 (笑
作者: aryten (Bryan)   2017-12-16 01:36:00
台湾法律没有保障性交易吧 只是被害人有性行为心理准备为基准的判决
作者: deathwomen (贱盘小妹)   2017-12-16 01:37:00
终于有人说出重点
作者: aryten (Bryan)   2017-12-16 01:37:00
你的例子适用于 在街上被性侵 跟招客人谈不拢不一样情况
作者: kudo0930 (我最喜欢小安宝)   2017-12-16 01:38:00
这边法盲很多的 夫妻之间告性侵对乡民来说就是笑话
作者: BlueIceBeer   2017-12-16 01:42:00
那就是被害者提出的证据不足啊,去验伤证明有抵抗推文就一堆没有法律概念的也好意思喷检察官?夜店正妹乱告就母猪母猪的叫,按摩妹乱告反而同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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