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被爆一盘920元... 垦丁卤味店要告

楼主: maime55 (退出黄线之外)   2017-12-15 11:29:43
※ 引述《ptt987654321 (低调)》之铭言:
: : 被爆一盘920元... 垦丁卤味店要告
: : 网友附上一张12月9日晚上10点31分消费的发票,上面的金额是1845元,证明自己说的
: 都是真的。
: : http://i.imgur.com/yT5Z7Pr.jpg
: : http://i.imgur.com/KZvgRDF.jpg
: :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83824
: 我是店家我也会告,就算有发票我也会告
: 因为失败也不会怎样
: 且还可以故意弄人,要跑来垦丁2~3次
: 我会先这样做
: 先去垦丁附近的警局报案
: 这样对方就要跑来这边䁖,至少要跑3次
: 1次就警局通知,这虽然可以不来,但通常都会去,大家会怕啊
: 然后还有2次的地检署对方要跑
: 我只要坐在店里笑就好惹
: 久了就没有人敢骂了
: 我就继续薛凯子
: 本来告这种
: 目的就只是要让人跑流程
: 借此让人闭嘴
: 要是对方还住基隆,那就一日双塔*2~3次惹
: 这根本就司法漏洞了
本鲁117理学院毕
会发这种文厚
一般都没啥法律素养
4缩
交通费诉讼费都是败诉的出欸
尤其这种消费者100%胜诉的
一般都会告诬告+滥用司法资源+回复名誉
而且法院开庭是在被告住地喇
还想当盘子爽告顾客喔
民诉法去看一看喇
作者: shadow0326 (非议)   2017-12-15 11:34:00
告诬告必败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调)   2017-12-15 11:34:00
4喔 那为啥台湾会有一堆网络讼棍啊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7-12-15 11:35:00
网络诉棍主要是钓鱼 引诱你骂他
作者: Nightroger (喇叭王)   2017-12-15 11:37:00
以原就被,他不能在垦丁告吧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调)   2017-12-15 11:38:00
那被讼棍告 最后不起诉 不都可以反告诬告+滥用司法资源+回复名誉 那这样为啥还会有讼棍??
作者: wolver (超级大变态)   2017-12-15 11:43:00
讼棍是赌你没时间打官司 赚和解金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调)   2017-12-15 11:43:00
有吗 我看很多不是脏话也被告 最后也不起诉啊那这样为啥被告的不反提诬告啊 好怪
作者: bbbing (无)   2017-12-15 11:49:00
诬告和不起诉的条件差很多不起诉是调查后无嫌疑,诬告要证明对方明知无嫌疑还提告作梦导致记忆错乱就有机会让诬告不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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