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避免劳资会议造假 劳部增加4次会议纪录

楼主: mstory (m的故事)   2017-12-15 07:50:33
收文日期: 1061211
收文文号: 1060087007
主  旨: 劳资会议计录四次跟一次的差别?
陈情内容: 请问为何从现行检附最近1次劳资会议纪录及名册,改为检附1年内至少4次的
会议纪录及名册。就可以防止造假啊?造一次的假纪录就不能造四次的假纪录吗?怎么样
从会议纪录上看这是真纪录还是假纪录啊?写作文很困难吗?
回复内容: 您好:106年12月9日的电子邮件已收到。
一、查劳资会议实施办法对于劳资双方代表选派之资格、程序及方式,与会议召开通知、
主席指派、会议决议及会议纪录之发送等,皆有明文规范。事业单位依法召开劳资会议,
其会议之出席、决议人数及纪录皆应依劳资会议实施办法规定。相关文件如有造假或不实
,有涉及违反刑法伪造文书等刑责。
二、如尚有劳动法令疑义,可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洽询或电洽本部电话服务中心,电
话:(02)89956866。
劳动部 敬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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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
这些官员给22k 我都嫌太多了
文不对题,牛头不对马嘴
真的是有够废的
中华民国的官员是出废物有名的吗
我看这个资动部废掉算了
里面尽是一些废物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7-12-15 07:52:00
他就算回你老子爽你也不能咬他好吗...那种回复就算说重罚10000万也没屁用 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7-12-15 07:57:00
这属于公文书 可以乱回复?????????楼上????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7-12-15 07:59:00
可以阿 只是类似新闻稿的东西...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7-12-15 07:59:00
而且就回你了 假造会议记录 要你去检举刑事不就写了...
作者: moswu (蚊子)   2017-12-15 07:59:00
啊他就已经乱回复啦,文不对题就是乱回复那一次假会议纪录就可以检举要四次干嘛?
作者: doubleperson (恶龙)   2017-12-15 08:02:00
智障,资方代表是高级长官,劳方代表是他的心腹,能谈出什么鬼???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烧纸)   2017-12-15 08:04:00
然后 劳方代表的遴选有啥明文规定?别跟我说一句由全体劳工选之叫明确办法XD算了,反正反驳到天边继续装死就行 跟这篇陈情一样毫无意义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7-12-15 08:20:00
遴选就是投票r 是有法规还是办法规定出来 查一下不难吧文不对题? 现行就是要开劳资会议,没劳资会议就是不能动工时 造假就是去检举 不都讲了 自己权利都不顾 就算给你工会还是不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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