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电子烟产业发展协会TVA 官网新闻稿:http://0rz.tw/4GZHC
资料统整:台湾电子烟产业发展协会 & HESLIFE E-liquids
【日期】2017年12月15日
近期电子“烟”新闻讨论热度高,许多媒体纷纷报导电子“烟”相关议题,然而,多数媒
体朋友在选字时似乎没有留意到要用“电子烟”而非“电子菸”。
媒体将“电子烟”误打成“电子菸”似乎已经是常态 (图:电烟协会整理)
其实“烟”跟“菸”的错误除了媒体及一般民众,连官部门也常会不小心打错字。
财政部100年公文笔误:电子“菸”不是菸。(撷取自财政部公文)
“烟”跟“菸”最大的差别在“菸草”,如果名词中有使用菸草就使用“菸”,如:香菸
、加热菸,如名词没有使用到菸草就使用“烟”,如电子烟、烟燻、烟雾。讲到这边可能
有民众已经昏头,到底谁说的才是正确的呢?依照目前电子烟主管机关 卫生福利部国民健
康署电子烟宣导资料可得知,“电子烟”是正确用词。
卫生福利部 国民健康署 电子烟资料(撷取自国健署官网)
写到这边,彩蛋来了,该错字议题我们曾向某媒体反应,该名记者表示,当初文案完成送
长官签核时,新闻台长官要求必须把正确的“电子烟”改为错误的“电子菸”否则整则新
闻都无法播出,于是记者必须照长官的要求进行修改。本会也已经向NCC(国家通讯传播委
员会)申诉,静待NCC的公文再进行下一步动作。
电烟协会已向NCC申诉某电视台长官要求改成错字误导社会大众一事。(协会申诉画面)
对于此事本会推断是有心人士故意玩文字游戏,让一般民众误以为电子“烟”(错字:菸)
跟香菸是同样的物品,经查照 财政部100/3/9台财库字第10000085370号函,电子烟不属
于菸品,自然不适合以菸害防制法管理,本会建议可参考新西兰政府做法,设立“电子烟
、新兴菸品及尼古丁传递装置专法(Regulation of e-cigarettes and emerging
tobacco and nicotine-delivery products)”,妥善管理跨领域之创新产业。
http://0rz.tw/mwFwu
新西兰卫生署电子烟、新兴菸品及尼古丁传递装置专法连结(英文)
新闻连联络人: 台湾电子烟产业发展协会(TVA) 共同发起人 王郁扬 Danny
Line: 0982-22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