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黎明柔争取继承上将祖父黎玉玺抚卹金 被

楼主: Kay731 (K少)   2017-12-14 19:53:49
黎明柔争取继承上将祖父黎玉玺抚卹金 被判败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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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2017-12-14 18:25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广播、电视主持人黎明柔的祖父黎玉玺,是海军一级上将,曾
任海军总司令、参谋总长等要职,黎明柔前年打行政诉讼控告国防部,主张自己有权代表
黎家领取祖父的抚卹金,但最高行政法院认定于法不合,今判黎明柔败诉确定。
黎明柔主张,祖父黎玉玺2003年2月19日病逝,国防部当时核定给黎家抚卹金12年,受益
人为祖母、和当过经济部中小企业处处长的父亲黎昌意,一开始由父亲代表领受抚卹金。
黎明柔表示,父亲2004年1月过世,改由祖母领受,而祖母2010年3月过世后,国防部认为
黎家已丧失抚卹领受权,停发抚卹,但依据《军人抚卹条例》,剩下的4年抚卹金应该由
她依照继承顺位领受。至于国防部发给黎家的抚卹金每年有多少,黎明柔在诉讼中并未提
及。
她为此事向行政院提起诉愿,行政院驳回指出,《军人抚卹条例》规定,领受抚卹金之遗
族,第一顺位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位是祖父母、孙子女、寡媳及鳏婿,第三顺位
为兄弟姊妹。
因黎明柔的祖母、父亲属第一顺位,黎明柔是第二顺位,而黎玉玺过世时,核定由第一顺
位遗族领受抚卹金,当第一顺位遗族都不存在,黎家领受抚恤金的权利就丧失;若一开始
核定时,黎家没有第一顺位遗族,就会核定由第二顺位(即黎明柔)领受,并非第一顺位
领完,接着由第二顺位领满12年抚卹金。黎明柔不服,打行政诉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12月判决指出,依《军人抚卹条例》核发的抚卹金,是因为军人对
国家有特殊贡献而由国家给予的特别恩惠,不得让与或继承,且领受人以核发当时认定的
遗族为限,黎玉玺过世后,国防部核定由第一顺位遗族,也就是黎明柔的祖母及父亲2人
为领受人,不包括第二顺位的黎明柔在内,而黎明柔的父亲、祖母相继过世后,黎家人领
受抚卹金的权利就丧失了,因此判黎明柔无权再领抚卹金。
黎明柔不服,提起上诉,最高行政法院支持北高行见解,今驳回她的上诉案,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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