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
警追酒驾被辱“法克” 酒醉男却无罪脱身
3.完整新闻内文:
新竹县警局竹北分局2名警员深夜发现酒驾张男,一路追到张男家地下室停车场告发,张
男不满当场辱警“抢钱、烂透了、FUCK”检方以公共危险罪与侮辱公务员罪嫌起诉。但法
官认为,警方当时毫无根据可临检张男,且闯入民宅已属违法,张男当时侮辱的并非“依
法执行职务之公务员”,2案均谕知无罪。
去年8月6日凌晨1时许,新竹县警局竹北分局2名警员见张姓男子开车经过,查出他有酒驾
前科拦车酒测,但张男不停且加速逃离,警方一路追到张家地下室停车场,张男当场辱警
“抢钱、烂透了、FUCK”等语。经警方酒测后,发现张男达每公升0.53毫克,依公共危险
与侮辱公务员罪嫌起诉。
张男坦承酒驾,他回忆当时回到家,停车熄火下车看到警察,觉得吓了一大跳,说这些话
都不是针对警察,只是情绪的抒发。他坦言当时曾说过“抢钱”、“烂透了”、“FUCK”
,却否认侮辱公务员,辩称没有侮辱公务员的故意,也忘记是什么情况下说出这三句话。
法官调查,警方并非在设置测试检定处所对张男酒测,却在执行巡逻职务之际,偶见张男
车辆行驶于前方,时值深夜猜测有酒驾可能性,查询前科纪录得知张男有酒驾前科后,临
时起意跟车查证拦查,已与司法院解释相违背。
法官认为,张男住家地下室停车场,属私人住宅领域,警方未经同意,即进入私人住宅内
拦停车辆并对驾驶人酒测,已经于法有悖,警方拦查时张男早已停妥车辆,并熄火下车,
更已非客观上已发生危害,警方更是无从对驾驶拦停,这与警察职权行使法要件更有不合
,因此酒驾公共危险部分无罪。
法官认为,张男虽有故意对员警辱骂“抢钱”、“烂透了”、“FUCK”言语行为,但当时
2员并非“依法执行职务之公务员”,因此张男辱警部分,也不成立侮辱公务员罪。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74703
5.备注:
这法官真是英明啊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