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jsjhang (台湾杉-Biang)》之铭言:
: 共谍竟呛法院不敢公开审理 酸“台湾司改刻不容缓”(UDN)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74101
: 2017-12-14 09:40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即时报导
: 来台念硕士的陆生周泓旭,涉替“大陆党务机关”发展组织,台北地院依国家安全法判他
: 1年2月徒刑。高院上午审理,周却对着镜头说“台湾的司法改革刻不容缓”,并说“他们
: (法院)不敢公开审理我”。
: 周泓旭来台攻读国立政治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去年毕业,今年2月再以商务名义来台。
: 台北地检署指控,周涉嫌接受“大陆地区党务机构”李姓秘书委托,去年间游说一名有机
: 会接触外交公务文件的“A男”为中国工作,承诺给他每季1万美元报酬,还建议A男以自
: 由行方式到新加坡、日本,再安排对岸官员与他会面。A男不同意,周任务失败。
: 周落网时辩称“我对A男说这些话都是吹嘘的,是被A男设局陷害”。但北院审理认为,从
: 录音译文可发现周泓旭告知A男为中国工作的内容、给报酬的方式和金额,以及如何在日
: 本与中国会晤等细节都能清楚交代,“不是吹牛”,说词不可采。
: 北院指出,两岸在国际上敌对,对岸为吸收我国官员发展组织,对我国国家安全影响甚大
"国家安全"这个罪名真的是笑话 台湾不是一个国家 根据九二共识 台海两岸同属一中
所以 所谓根本就没"国家安全"的问题
好啦 退一百万步讲 有涉及国家安全来说
那承审的所谓"法官"有没有经过中央国务院的政治考核 以及 中央国台办的认证?
如果没有 那有什么资格审理此案
更没有资格指控他危及两岸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应该移交周同学户籍地的人民法院来审理才是
台湾岛内的法律当局根本没资格承审
: ,考量周泓旭只引介1人,且又“没成功”,判周1年2月徒刑。
: 因本件涉及国家安全,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