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是客”律师推倒安检门拒受检 妨害公务获判无罪
三立/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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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总统蔡英文律师节受邀是客人,不应无差别检查,判律师郭宪彰妨害公务无
罪。
总统蔡英文去年受邀出席台北律师公会举办的律师节活动,结果国安局在会场外架起电检
门安管,让律师郭宪彰不满,认为“律师是主人,总统是客人”,坚不受检,还推倒电检
门抗议,被依妨害公务罪嫌起诉。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特勤人员虽可设置安检门,但全
面性且无差别的查验“不能算是依法行事”,判郭宪彰无罪。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016年9月9日下午4时许,台北律师公会在典华饭店举办律师节活动,蔡总
统应邀出席,特勤中心派人在会议厅入口设下两座电检门执行安检,公会会员郭宪彰对于
全部律师都需受检不满,要求撤除电检门不成,经特勤中心上校组长徐男在场劝阻,郭仍
继续争执,因此直接将门推倒,与特勤人员拉扯推挤,被检方依妨害公务罪嫌起诉。
北院审理时,郭承认推倒电检门,但否认妨害公务,辩称若到公务机关办事需要受检查,
当然会配合,但律师节的活动律师才是主人,总统是被邀请的来宾,为何要对主人作安全
检查?长久以来,他坚持律师参与会务活动,禁止对律师安检,还曾向总统府、公会重申
立场;郭表示,高雄也办过律师节的活动,但没设置安检门。
法官认为,特勤人员执行勤务时,应恪遵大法官解释文揭橥的法治国家警察执勤原则,同
时还要考虑人民的表现自由、人身自由、居住自由与维安目的之间的均衡,以适当方法为
之,不能全面性、无差别的查验;特勤中心未将活动性质、人数及受检对象多为律师或其
眷属是否会危害总统安全的因素考量在内,片面采取单一的电检门安检方式维安,此种方
式已妨害与会律师的自由;特勤中心、律师公会早对陈抗情资有所掌握,郭是在贯彻理念
,不是妨害维安,没有妨害公务的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