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一例一休首遇罢免投票日 加班费怎算劳动

楼主: Silvemy (我懂你的无奈)   2017-12-13 21:39:16
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一例一休首遇罢免投票日 加班费怎算劳动部发函释
3.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立委黄国昌罢免案本周六投票,将是《劳基法》一例一休上路后首次遇到选举罢免
投票日。周六是许多企业和劳工约定的休息日,但同时有投票权劳工又是法定应放假之日
,对于两者加班费该如何计算,劳动部近日正式发布解释函,指当天出勤有2种加班费算
法,雇主应注意计算方式,劳工也要留意自身权益,若雇主未依法给假、给薪,可拨打19
55向劳动部检举。
劳动部说,罢免投票是《劳基法》规定的应放假之日,当天劳工不论在全台哪里上班,只
要具有罢免投票权(设籍在金山区、万里区、汐止区、平溪区、瑞芳区、双溪区、贡寮区
4个月以上、年龄满20岁以上等)。第一种情况是若劳工原本当天需要上班,当天雇主都
应给予有薪假1天(午前0时到午后12时为一整天)。若雇主征得劳工同意后加班,工作时
间雇主应发给加倍工资,而且不得妨碍劳工投票。
劳动部举例,若雇主盼劳工当日自上午8时加班到下午5时,但上午劳工要去投票,下午1
时才能到班,这样下午4小时的工作,雇主除原本包含在月薪里的4小时工资外,还需另外
再发给4小时的加班费。
第二种情况是若当天原本就排定休息日的劳工,雇主不需要再另外给假给薪;但若雇主征
得劳工同意后加班,加班费则依《劳基法》第24条规定,前2小时加给1又1/3倍以上工资
,之后每小时加给1又2/3倍以上工资,且未满4小时以4小时计,以此类推。
劳动部说,因罢免投票需设籍在当地满4个月才有投票权,若雇主有要求,劳工可出示身
份证或投票通知单证明。
劳动部说,若雇主未依法给假或给薪,可处2到100万元罚锾,劳工可检附相关证据,向各
地劳工主管机关或1955专线检举。(唐镇宇/台北报导)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1213/1258487/
5.备注:
什么加班费?是不会当做功德逆?
作者: xx60824xx (人生的本能 就是求生)   2017-12-13 21:41:00
道德劝说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7-12-13 21:42:00
功德告诫
作者: amethystboy (紫晶男)   2017-12-13 21:43:00
功德圆满
作者: yan2626 (Cyrus)   2017-12-13 21:49:00
鬼岛传:牺牲认真做事者,扶植诈骗如满口谎言,牟取不法所得者。
作者: maybetodo (np)   2017-12-13 21:49:00
做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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