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反同婚团体鸣枪 发起“婚姻定义”公投并2

楼主: syearth (sysearth)   2017-12-13 14:30:16
反同婚团体鸣枪 发起“婚姻定义”公投并2018大选
https://udn.com/news/story/11690/2872039
公投门槛大幅降低,下一代幸福联盟家长代表曾献莹表示,“婚姻家庭、全民公投”原本
就是反同婚团体的主张,因此他们乐见公投法下修门槛,好让全民决定这个立法院无法处
理的问题。曾献莹并说,联盟将发起“婚姻定义”公投,希望能合并明年底地方选举,一
并公投。
曾献莹说,在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公投法后,公投门槛降低,人民意志有比较好的平台可
以表达,联盟非常乐见,因此联盟要在这个平台,让人民对婚姻定义做充分表达,所以将
发起“婚姻定义”公投。
曾献莹说,大家形容同婚议题是二列火车对撞,且代议政治不能解决,少数委员就能主导
议案,如果这个问题继续放在立院,只会让少数政治人物收割选票,操作族群对立,不如
借由这次公投法的修正,让全民来决定。
曾献莹并说,由于公投法刚刚完成修正,先撇开电子连署系统等相关办法的建立不谈,六
个月的连署期间,结束大概是明年上半年,如果连署成功,公投大约就是在下半年举行,
年底刚好有地方选举,结合一起办,可以节省许多经费。
至于之前大法官解释,民法限制同婚违宪。曾献莹认为,这与“婚姻定义”公投并不冲突
,因为大法官解释也同时表示,相关法律修正或制定,属于立法形成范围,因此“婚姻定
义”公投只是让全民就立法形成的空间,做立法原则决定,这样才能去讨论如何保障同性
恋者的权益问题。
曾献莹也说,依据目前诸多民调显示,仍有过半的民众反对同婚,如果以六成投票率来计
算,应该有机会突破479万公投有效门槛。不过曾献莹也说,由于这次公投法修正,将18
岁至20岁这个年龄层纳入,这个年龄层还需要多做沟通。
作者: sonyabear (忍鲁腹重)   2017-12-13 14:31:00
生病了总是需要伴侣,嘻嘻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7-12-13 14:31:00
谁理你
作者: butywater (向前、向前、向前)   2017-12-13 14:31:00
一夫多妻也纳入选项啊!不要只放十字教的
作者: terriena   2017-12-13 14:32:00
浪费钱
作者: YEHjH (收心操)   2017-12-13 14:32:00
无脑言论
作者: a8521abcd (Cage)   2017-12-13 14:34:00
会违宪啦
作者: QBey (Q贝)   2017-12-13 14:35:00
降低门槛就是大家来玩公投
作者: lolic (lolic)   2017-12-13 14:35:00
智障 呵呵
作者: Dooo (腊肠狗切半去尾)   2017-12-13 14:36:00
释宪过多久了还在崩溃
作者: walkmancat (只是一只SOSO的猫)   2017-12-13 14:36:00
最后一句话应该是要多洗脑的意思吧(彩虹妈妈出动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7-12-13 14:36:00
一例一休要不要顺便投?
作者: yyc1217 (somo)   2017-12-13 14:38:00
民调准的话现在就是北连中胡桃志扬了
作者: Dooo (腊肠狗切半去尾)   2017-12-13 14:38:00
如果真的并公投 投出来的结果他们又会再崩溃一次吧
作者: jaluson (無名)   2017-12-13 14:38:00
反同实在是...你的宗教 还投票管别人能不能结婚咧
作者: a123454698 (a123454698)   2017-12-13 14:41:00
赞,支持,凭什么民进党几个人就决定用税金发小感冒终身俸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7-12-13 14:41:00
这些人到底是够了没啦...
作者: walkmancat (只是一只SOSO的猫)   2017-12-13 14:43:00
应该先公投宗教法抽税要即尽快通过
作者: HANAXALICE (花与爱丽丝)   2017-12-13 14:45:00
反同婚干嘛反爱滋才是
作者: beermug (beermug)   2017-12-13 14:46:00
顺便推宗教征税法你说好不好
作者: freetofree (无)   2017-12-13 14:47:00
不安定力量正常发挥中
作者: patrick08 (嘿嘿哈)   2017-12-13 14:48:00
投,都给他投 反正连署成案门槛超低
作者: ozakiinptt   2017-12-13 14:49:00
作者: scott0002 (sc)   2017-12-13 14:49:00
挺同反爱滋所以同婚其实没有不好
作者: sober716 (像大樹一樣高)   2017-12-13 14:56:00
哈哈哈哈哈
作者: miler22020 (小高)   2017-12-13 15:21:00
要结婚干我屁是 但用我的健保费就不爽啦
作者: serene469 (码宝)   2017-12-13 15:26:00
大法官释宪难道是假的吗
作者: much00035776 (严太)   2017-12-13 15:33:00
会违宪好吗
作者: LightWorker (六艺君子)   2017-12-13 15:33:00
婚姻不是基本人权,平等权是,但婚姻不是
作者: Daswasser   2017-12-13 15:47:00
楼上 宪法第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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