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医疗过失去刑化 林静仪:医师救人当故意?

楼主: wam1029 (waiting)   2017-12-13 13:28:15
https://www.cmmedia.com.tw/home/articles/7356
医疗过失去刑化将送二读!林静仪:医师救人却被当故意犯?
《医疗法》第82条修正案11月送出委员会、进入党团协商的消息一传出,医界无不欢欣鼓
舞。不过,在进入党团协商的一个月期间,医界与法界也对于修正法条医师刑事去刑化的
议题大打笔战,双方依旧僵持不下。已经吵了快20年的医疗行为去刑化议题到底争议在哪
里?
今日(12日)卫环委员会再度就医疗法82条修正案召开党团协商,相关主观机关卫福部部
长陈时中、常务次长薛瑞元、以及司法院和行政院法务部的代表也列席参与。
医界:可望解决五大皆空!
《医疗法》82条党团协商期结束,待送院会进入二读,若顺利通过,未来医事人员执行业
务时,以故意或重大过失明显违反必要之注意义务,显然逾越了临床专业裁量的范围,致
病人死伤则须付刑事责任。但若属医疗上可容许的风险或系统性错误,则不处以罚则。
此次担任召委、也曾为医师的民进党立委林静仪表示,当前由于法规对于医疗过失以刑法
论处,让许多医师在处置医疗行为时,做出“防卫性医疗”,以避免自己陷入司法危机。
林静仪直言,以自己在实务端的立场,过去看到很多医师因为“被告怕了”,不敢采取具
风险的医疗行为,绑手绑脚反而造成生命流失。
卫福部长陈时中也提到,目前医界外、内、急、妇、儿等五大科“五大皆空”的问题一大
原因就是因为医疗纠纷多,无论卫福部在五大科人力空缺的问题祭出多少方案,都难以弥
补。
法界:医师成特别阶级
就医界看法,《医疗法》修正后才能真正解决医界问题,急重症医师回笼才能让民众健康
获得最大福祉。不过,医疗过失去刑化的问题为何会导致法界和民间团体大反弹呢?反对
修法的司法院与法务部认为,将医疗过失除罪化将大幅限制民众诉讼权利。民进党立委吴
玉琴也表示,肯定医事人员辛劳,但病患权利也不容忽视,认为在医疗行为上,病人处于
弱势,医界则是强者,因此主张仍需有重大过失概念。
对此,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常务监事王正坤在媒体投书中提到,即使《医疗法》82条修正
后,民众仍可依法提出讼诉,由司法体系判定是否为故意或过失并判刑,民众的诉讼权利
并无减损,医师若明显有过失仍须面对刑责。
除了民众权益问题外,司法端也担忧《医疗法》修正让医师成为免为过失行为负刑事责任
的特殊阶级,也与现行《刑法》体系无法相接。法务部代表提及,现今《刑法》对于故意
犯与过失犯皆有相关罚则,此言一出也让林静仪大为不满,重批法务部竟将以救人为天职
的医师视为“故意犯”对待。
法不懂医,医不懂法
医劳盟法律顾问蔡秀男在投书中为医疗过失去刑化下了总结,目前情况处在“法有法理、
医有血泪”的僵局,法界不了解医界在苦什么,医界不知道法界在气什么。
今日党团协商后修正案正式交付院会二读,为保障民众权益,卫福部承诺会在12月底前提
出《病人权益补偿办法》。对此,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发言人滕西华表示,目前《医疗法》
的修正目前仍只着重在去刑化,最关键的“医疗事故补偿”还未处理,要求卫福部恪守承
诺,否则对民众来说仍只是“赖皮”。
备注: 刑不上大夫? 尊爵 不凡 荣耀的大便利委!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12-13 13:29:00
快立法啊 不要只会讲干话
作者: smallpuma (小山狮)   2017-12-13 13:30:00
都说是医疗"过失" 怎么会是故意犯 当了医生逻辑就变差?
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17-12-13 13:32:00
问题是台湾人认为只要没救活就是算过失...
作者: delta0521 (浑沌之灰)   2017-12-13 13:32:00
二楼 民众看待过失等同故意啊 有家属会去车祸肇事者工
作者: sooppp (真是一次愉快的吃饭)   2017-12-13 13:33:00
请法律系的不要再来害死大家了
楼主: wam1029 (waiting)   2017-12-13 13:34:00
请医生利委不要再大便了
作者: delta0521 (浑沌之灰)   2017-12-13 13:34:00
作场所、家里抬棺洒冥纸吗? 而且医疗官司告刑事可附带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17-12-13 13:34:00
靠北咧!不都是起诉过失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7-12-13 13:35:00
过失就过失,因职业区别是否有刑责??
作者: delta0521 (浑沌之灰)   2017-12-13 13:36:00
民事,可以把收集证据的时间劳力全丢给检察官,或是以
作者: Timentin (Dr.P)   2017-12-13 13:36:00
法界如果坚持维持过失责任,那应该允许医界有筛选病人的权利,对于没有绝对把握的病人,可以不医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12-13 13:37:00
以刑逼民 省裁判费 省钱又方便 赞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17-12-13 13:37:00
要立法,方向要朝医院提供辩护资金或免出庭啦!
作者: delta0521 (浑沌之灰)   2017-12-13 13:37:00
刑逼民,就算知道官司必输也能不断上诉烦到医师投降。
作者: tfhkrt (别GA惹)   2017-12-13 13:38:00
继续检讨劳工
作者: plus203ft (拿摸腻害)   2017-12-13 13:38:00
因为技术不达医死人不叫过失ㄅ
作者: twptt   2017-12-13 13:40:00
便意立委
作者: vincentix (吠雯王)   2017-12-13 13:40:00
刑逼民!呵!让检察官看到你真实意图,赔偿会有多少
作者: newholucan (Be brave& Keep working)   2017-12-13 13:40:00
台湾鲷:我要请律师告院长、主治医师、住院医生、护士反正有中ㄧ个补偿我的损失就好
作者: jkl4141 (朝爽德)   2017-12-13 13:41:00
技术差搞死人不知道该算过失还是故意,只能算病人倒楣
作者: delta0521 (浑沌之灰)   2017-12-13 13:43:00
v大,精明的检察官其实会直接不起诉,但当事人不一定会善罢甘休啊 投诉、寄陈情信到卫福部等手段一堆。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7-12-13 13:46:00
不起诉 不是可以再提自诉
作者: qbaow (白海豚)   2017-12-13 13:54:00
可以先改车祸应注意未注意再改这条吗? 医护比较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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