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法界在面对警匪对峙时 不太会把警察当做是公权力的延伸
执法当然是公权力啊 孩子 司法体系只是在检验他的合法性而已
: 嫌犯反抗? 那是他的权利
: 嫌犯驾车冲撞? 那是他的权利
: 嫌犯开车加速逃逸? 那是他的权利
: 如果造成旁人危害 那也是你警方该制止的
: 却不太想去营造一个气氛:
: “如果警方要求你不要动 而你却执意拒捕 那你要负起绝大部分的责任”
法律不做违反人性的假设
所以被告伪证无罪 犯嫌逃跑当然也无罪
因为不管你怎么规定 犯罪者就是会用尽一切方法逃离制裁
而警察的任务是用损害最小的手段把犯嫌逮捕到案 当然必须是活的
把人打死无益于刑事政策整体的进步
: 所以桃园小妹妹被嫌犯倒车撞死 警方无力阻止
: 追车追了十几公里波及无辜路人 警方依然无力阻止
: 谁造成嫌犯都想一拼求活路的 当然就是我国注重“嫌犯”人权的司法体系
: 拼过去就是你的 还可以酸警察训练不足
: 拼不过去也不会太糟糕 撞死路人也只是基本法律解题:过失致死罪而已
飞车追逐 是在打猎还是在保护你我?
你觉得警方追车是有益的还是有害的? 难道犯嫌听到鸣笛 就会下车就范? 那你追上
去能做什么?
等他撞到路树 路灯或是路人 然后在一涌而上 高呼好个歹毒的犯嫌
打猎可以抓死的 执法是要抓活的
警察机关拥有的侦查资源比你想的多太多 现在放弃追逐不代表放弃执法
还是你都认为飞车逃跑的人 车上都有毁灭性武器?
: 噢!司法并没负有这样的教育意义啦
噢!你的三权分立学到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