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回这篇文 大概没什么人理 但还是想提出一点想法
警察配枪到底能拯救谁?
台湾是个人口密集车辆密集的地方 今天一个嫌犯开着车逃亡 拿着枪的警察能做什么
?
射轮胎已经被认为是个效率极低的方式了 那你除了把他干掉还能怎么做?
还是你应该先控制住现场的伤害 尽快疏散人群 然后再视情况呼叫支援
台湾人对枪枝与生命的想像太过于抽象 似乎对枪枝有着莫名的崇拜 似乎拿着枪 一切
的难题都迎刃而解 歹徒都会束手就范
就算过程出了点差错 台湾人也会帮你说:“逃跑的人没有资格谈权利” “不就范被杀
死也是活该”
我们应该都希望每一个犯人都能去到法院受到该有的审判与制裁
而不是在逮捕时 就先把人杀了 然后跟法院说:抱歉 犯嫌负隅顽抗 我们只好就地正
法 这个窃盗就甭审了吧 帮你们纾解了一些案源呢
对司法的审判精确是斤斤计较 但是对于同属三权分立的行政 确实这样模棱两可的态度
枪枝代表最重要的生命 我们理当应用最严格的基准来审视
警察体系也应当如此看待枪枝的训练和使用
如果没有最严格的要求 或是现实层面做不到每个警察都能如此扎实的训练和操作
那给每个警察都配枪的意义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