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212000428-260106
专治缠郎 警祭纠缠行为防制法
世新大学发生学长苦追学妹不成,引发校园喋血案,被害人称已被跟踪、骚扰长达5年之
久,曾向警方求助,但加害人依然故我。对于家暴法、性骚扰防治法无法规范恐怖情人的
漏洞,警政署已拟“纠缠行为防制法”草案,能对加害人科以罚缓或刑事责任,已送内政
部审查。
现代妇女基金会指出,联合国资料显示,跟踪、骚扰是全球妇女最大的人身安全威胁之一
,据该会2014年的调查,高达78%民众有遭受跟踪经验,被跟踪期间1年以上占了45.9%
、3年以上高达近25%;另外,有12.4%年轻女学生表示曾遭遇跟踪骚扰。
该会与立委吴志扬、陈亭妃都曾建议订定相关法令保障被害人。经汇整司法院、法务部对
“纠缠行为防制法”意见后,由内政部拟定立法方向,警政署排除狗仔跟拍、讨债集团、
征信社等行为,已送内政部,将再与法界对细节修正。
草案对于纠缠行为案件,被害人向警察机关报案后,经警察机关调查认有纠缠事实者,即
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迳予罚锾处分,对于现行实施者,得查证其身分并迳行通知其至
警察机关接受调查,避免危害延续或扩大。
另对于经警察警告或罚锾后,仍再犯的行为人,被害人可向法院声请“防制令”,提供被
害人进一步保护。警政署解释,先经警察机关处分,可避免声请案件量过大,法院无法负
荷,违反防制令者,则科以刑事罪责。
警政署强调,现行法令虽有包括家暴法、性骚扰防治法、强制罪等可以处理,不足之处由
“纠缠行为防制法”弥补漏洞。该法属“预防犯罪”,学生若遇骚扰,宜先向学校心理辅
导单位反映,让教育、卫福与警政合力关怀介入,才能防止恐怖情人再犯。
不过,有人认为,世界各国包括日本早已对此行为立法防范,国内却迟未立专法,立法、
行政机关怠惰,以致悲剧不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