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完整新闻标题: OL控诉长期遭性骚 怒告总经理结果是这样
完整新闻内文:
原任职某外商房地产公司副董事的何姓女子,自认长期遭林姓总经理肢体或言语性骚扰,
2014年6月,林男还传一则办公室活春宫新闻联结给她,并称“我很持久!”女子去年忍
无可忍申诉性骚扰,并提告求偿100万元,同时也控告周姓女同事曾批评她“凭美色坐高
位”,陈姓男同事则曾在她面前尿尿,两人都对她的人格权造成侵害,分别求偿50万元、
10万元,但台北地院审酌女子指控事实大多已超过提告求偿的时限,因此判她败诉。
何女提告指出,她自从2013年起就频繁在上班时遭林男骚扰,对方会尾随她再突然出现摸
她脸颊,或者邀约她到办公大楼楼下抽菸,借机对她肢体触碰,神态“邪恶猥亵”,并且
常以言语骚扰说:“妳的身材很好喔,看起来不像生过一个小孩的妈妈”、“你身材很辣
”、“你的身段很美”。
何女并控诉,2014年6月,林男无故用通讯软件向她传送一则国外的办公室活春宫新闻联
结,她看了后只能尴尬称赞林男传递讯息速度很快,没想到林男的回应竟是:“我很持久
!”
何女进一步指控,林男经常会私下邀约她出席社交聚会,但却在聚会上要求她像酒女一样
替在场男性倒酒,让她感觉深受侮辱,她于是在2015年底向台北市政府劳动局申诉性骚扰
,同时提告请求林男赔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并要求他亲笔书写一封道歉信给她。
此外何女另指控同事周女经常当着其他同事的面大声嚷嚷批评她:“因为年轻貌美,身材
辣,客户都喜欢,才能当超级业务员,年纪轻轻当副董事”;而同事陈男则是在2014年一
场于仁爱路豪宅帝宝举行的酒会上,失控在她面前脱下裤子露出生殖器对花圃小便。
何女认为,周女、陈男的言行都对她有性骚扰、侵害人格之嫌,分别求偿50万元、10万元
,并同样请求写道歉信向她道歉。
林男否认何女的性骚指控,他称何女所指控的肢体、言语骚扰等,经他传唤其他同事作证
,同事们都说“不记得、没看到”,且纵使这些事情属实,也都是发生在2013至2014年间
,林女2016年才提告,已超过损害赔偿请求的2年时效,顶多只有传短信说“我很持久”
一事可以求偿。
林男并认为,何女只是因为不满被公司终止劳动契约,为了报复才会事隔多时才申诉提告
,他认为这些虚构的指控已对他名誉造成重大侵害,他因此反诉请何女也赔他100万元。
至于周女、陈男也都否认何女指控,并指何女的指控都缺乏证据证明是事实。
法官认为,何女对林男的指控确实都已超过损赔请求的2年时效,只有传短信一事可以求
偿,虽然何女并未提出短信内容,劳动局也因此认定性骚扰申诉不成立,不过林男有提供
对话纪录,当时何女收到讯息时,也有转传给其他同事看并称自己很难过,此事经其他同
事作证可以认定属实。
但法官审酌对话纪录显示,何女在看到林男传“我很持久”后,仍有回复:“Better
stop here. Have a good weekend.”(对话最好到此为止,祝周末愉快)。法官认为,
何女的反应并未表现出心生畏怖、感受冒犯的情绪,可认林男的话语并未对何女人格造成
太严重的侵害,因此判林男免赔。
另外陈男当何女的面尿尿虽确有其事,但发生于2014年3月,已超过2年的损害赔偿提告时
效期限;至于周女部分,法官认为在职场上,外貌、打扮或工作能力都是可受公评之事,
既使周女酸言酸语,只要未到偏激不堪的程度,就不构成不法侵害,因此判周女、陈男也
都免赔。
至于林男也向何女求偿部分,法官考量何女申诉提告的动机是维护自身权益,并非单纯出
于恶意而无事生端、肆意污蔑、诋毁他人名誉及信用,就算林男出具自己被媒体描写为阳
光、健康形象的新闻报导,也不能证明何女有侵害其名誉,因此也驳回林男请求,双方都
败诉,全案还可上诉。(李奕纬/台北报导)
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goo.gl/nYqYn9
备注:台男台女一家亲 差点一次赚16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