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长)》之铭言:
: ※ 引述《jamesk030 (大舌头)》之铭言:
: : 老实说,
: : 对人民来说活的下去最重要,
: : 其他都是假的。
: : 今天促转条例不过就是在搞意识形态,
: : 就算再怎么美化包装都一样。
: 哈哈哈, 就是这个论调,
: 让台湾永远在这边沉沦,
: 包含经济也是。
: : 人民吃饱了,
: : 百业欣欣向荣的情况下,
: : 要去威权或搞意识形态都可以,
: : 但是现在的台湾经济很好?
: 转型正义, 争的无非就是一个是非、一个公理,
: 你把他说成是意识形态,
: 请问, 如果今天是你祖上的地给人占了,
: 还是你爸莫明给人打了,
: 或是你妹给人性侵了,
: 你会不会说那只是“意识型态”?
: 都已经过去了? 你还是拼赚钱重要?
: 当然不会。
: 那为什么国民党过去的所作所为就只是“意识形态”?
这边我有点问题想要请教
如果就你的例子
以及政府赖清德郑丽君的说法来看
所谓转型正义
应该是主要处理过去的冤案部分
譬如戒严时期的思想犯、政治犯
或者是白色恐怖被KMT集权政府滥捕滥杀的案子
关乎意识形态的部分暂时不会处理
如中正路、中正国中或者是货币
而根据调例
转型正义委员会拥有准司法权
我的问题是
为什么不能由检调成立特别调查小组
然后送案到法院去判决(譬如德国的纳粹军官会七老八十还是被抓去法院)
而是要另外遴选委员呢?
这样子不就是以行政权来处理这段
为什么不能由司法权去处理呢?
事实上过去有很多不同的真相调查委员会
譬如319枪击案,或者是228,或者是北市府的廉委会
这些本质上都是行政权去处理
结果提出的调查报告
依旧是你说你的
我信我的
以228为例
到底死伤人数是多少
依旧是莫衷一是
这样的一个新的委员会
是有什么部分可以让我们相信他提出的结论?
再请问其他国家,譬如德国大概是怎么作的?
感恩
我期待这个法案的通过
能让这段见不得光的历史
摊在阳光底下
让台湾人能够正视与面对
而不是沦为一党斗另外一党的工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