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大研究生碧潭偷划船 翻船落水向船东下

楼主: cureHAPPY (cureHAPPY)   2017-12-10 12:03:07
: 警方调查,2人为夫妻,沈男还在就读台北研究所,妻子已毕业,他供称,“因为好玩才
: 会擅自解开船家绑的绳索登船!”由于轻艇已沉入水中,将面临船东求偿,沈男自知闯祸
: 后连忙向船家道歉下跪,但窃盗属于非告诉乃论,警讯后依窃盗、毁损罪嫌送办。
不觉得警察逻辑很不好吗??
要窃盗的话 早就扛了就走
哪里还会在那边划水等被抓
所以根本没有窃盗的意图
我觉得警专水准蛮差的
因为沈男是我的朋友
我觉得有错 办他 OK
但没有的东西 你不要栽赃
不然只会让人不齿而已
还有一条毁损没讲
其实如果可以捞起来 看起来好好的 那也没有毁损问题
请问 警察你捞了吗??
既然连捞都没捞 还谈什么毁损??
可以这样送办??
这不是栽赃??
作者: KOBEFANS (...)   2017-12-10 12:05:00
你不懂法律也可以po一篇法盲废文 台湾言论自由在你这种
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2017-12-10 12:05:00
神逻辑,根本原因不就是未告取船
作者: nh60211as   2017-12-10 12:06:00
把你东西翻倒都没问题囉
作者: jiyucola (消失)   2017-12-10 12:06:00
旁有机车。你开去玩。摔坏了。大喊没窃盗意图?
作者: hushiang (竹北村一辉)   2017-12-10 12:06:00
笑死,警察干嘛捞?谁把船弄沉的??
作者: Marxs7 (Marxs)   2017-12-10 12:06:00
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脚踏车,脚踏车落入水中尚未打捞所以不造成偷窃与毁损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7-12-10 12:07:00
干古 可以再认真一点好吗??
作者: Shiver705 (真姬我老婆)   2017-12-10 12:08:00
对啊,顺便加罚社维法88条比较好吧
作者: chong17 (ken)   2017-12-10 12:11:00
明明船家规定就在那边,两个人硬要搭单人船,这不是犯贱是什么?浪费警消去救援,没淹死真的可惜
作者: RMCC (员林刘德华)   2017-12-10 12:13:00
如果你想抗辩使用窃盗,最基本要有归还
作者: c1823akimo (甜蜜幸福的一坨屎)   2017-12-10 12:16:00
所以你的钱包放在我旁边,我拿去用...我没跑走喔...
作者: F16V (Manners maketh man.)   2017-12-10 12:16:00
干古哥你又有新id喔 你的妹妹文呢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17-12-10 12:16:00
这反串?有没有罪嫌给检察官判断好ㄇ
作者: dioca13 (冬天要来了)   2017-12-10 12:16:00
不备自取谓之窃,是朋友就可以这样护航?试问,难道要用
作者: youngsam (要加油要加油)   2017-12-10 12:17:00
偷骑脚踏车不就跟这个有87%像?我“借用”一下而已,又
作者: dioca13 (冬天要来了)   2017-12-10 12:17:00
无罪释放论之?
作者: c1823akimo (甜蜜幸福的一坨屎)   2017-12-10 12:17:00
免洗帐号...本尊不敢见人?
作者: chong17 (ken)   2017-12-10 12:18:00
滚去中国!
作者: asters (嫩星)   2017-12-10 12:19:00
你随便开走路人车看看阿!
作者: sjp (孤风)   2017-12-10 12:23:00
警察表示 好不容易有破案业绩 窃盗比闯红灯难抓
作者: tomchow76   2017-12-10 12:26:00
奇文共赏!
作者: A07 (加州阿宅)   2017-12-10 12:32:00
之前有案子判不起诉是因为没有据为己有的意图,都要看法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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