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自由
日警禁女被告穿胸罩 称“可能用于自残”
日前日本大阪府警以“胸罩可能用于自残行为”为由,拒绝一位女性被告于出庭时穿着胸
罩,大阪律师协会称此行为是“侵害人权”。
据《朝日新闻》报导,大阪律师协会向大阪府警方提交一封正式投诉信,指出大阪府警方
禁止一位40多岁的女被告人出庭时穿戴胸罩,并批评此行为“侵犯人权”。信中称该女的
尊严“受到警方侵犯”,也要求警方应更公平对待这位女性被告。
据律师协会透露,这名女性被告羁押于府警拘留所内,平常被禁止穿胸罩。该女在7月份
首次出庭时,曾要求穿胸罩,但遭警方拒绝。被告律师表示:“请想像一下,一个女人被
告知,她必须不穿胸罩出现在人们面前的心情”。
大阪府警周三(6)受《朝日新闻》访问时说明,由于“胸罩有用于自残行为等的危险”
,原则上拘留所内不允许穿胸罩,但“若出庭时提出要求的话,就会允许”,另表示警方
“未掌握被告提出(穿戴胸罩)的要求。今后会针对律师协会的诉求加以检讨”。
据日本国家警察厅制定的地方警察部门原则,女性被告可要求上法庭时穿着胸罩,但该机
构承认,不清楚地方警察如何施行此原则。大阪看守所则与警方的拘留设施不同,妇女在
看守所内可穿运动胸罩。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278127
备注: 又有新企划可以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