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isan11006 ()》之铭言:
: 可以接受吗
: 我朋友最近认识一个29岁的女生
: 再差一点就要交往了
: 结果女生昨天才说她离过婚 有个小孩 现在5岁 但是监护权归前夫
: 她不必付扶养费 一个礼拜有2天可以去探视
: 说我朋友不用担心
: 她都是在公共场所跟小孩见面 不会有私下跟前夫单独接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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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 小孩又不会自己去找妈妈
一定是爸爸带去的
然后就是爸 孩 妈 三个人在公共场所见面
这样的见面 跟私下单独接触有什么不一样?
一般情侣、夫妻约会不也是这样?
在公共场所见完面 突然有fu了 就去亲子饭店打一炮了
除非每次见面都是找乡民一起网聚
要不然这句话就只是干话 ↓
: 她都是在公共场所跟小孩见面 不会有私下跟前夫单独接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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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接受吗
可不可以接受是看人
也要看是什么原因离婚的
有些离婚原因 像是家暴 就不太可能复合 这种还可以回收
有些是老公劈腿或是婆媳问题
老婆一气之下就吵着要离 但也不是不爱了 只是森77
这种常常见面还是有可能去打炮
看她老公还会让她每周见2次小孩
表示她们的离婚算是满和平的 不是争夺扶养权或是吵著财产怎么分的状况
这种~ 通常很容易藕断丝连
尤其是中间有个小孩当连结 要断也断不掉
若要回收的话
她从有老公小孩的情况 变成了单身
所以难免心思还在小孩身上
如果有了新的老公
让她怀下一胎 她就比较会忘掉前一个儿子了
当然要忘掉是不可能的
但因为要照顾新的孩子 所以可以转移注意力
到时候一周见2次就会变成一周一次 甚至后来就懒得见了
所以要不要接受 是要评估很多因素的
不是只看美丑、松紧
也要考量一下她前一段的离婚原因 、跟前夫离婚是和平还是争吵
、前夫是否对她仍抱有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