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长赖清德这两天宴请立委沟通,还舌战有意见的立委,
立委林淑芬质疑,劳工加班再加上通勤超过2小时,轮班间隔就低于8小时,
赖揆反驳举例不对,多数人上下班,30、40分钟就算远,而且通勤时间不是上班
我猜这司机没有住在通勤30分内的地方
没有听赖神的话
算极端特例 谢谢指教
※ 引述《KDSKY (猫茶)》之铭言:
: 这还是两班间隔10小时的状况,有些人可能
: 真的以为两班间隔几小时就睡几小时,是都不
: 用计算通勤时间、吃饭、换洗的时间逆?这还
: 是已经不算与家人相处、娱乐休闲的时间了,
: 11小时的间隔我都觉得太短了,至于八小时
: 的间隔真的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人又不是机
: 器时间到了关机就算休息,还是换个电池,加
: 满油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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