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限制出境竟无法律明文 立院公听会一面倒

楼主: d10191027 (脏小猫)   2017-12-08 00:15:08
※ 引述《dewode (香蕉控)》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UDN
: 2.完整新闻标题:
: 限制出境竟无法律明文 立院公听会一面倒要求法制化
: 3.完整新闻内文:
: 限制出境规定是否要法制化?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举行公听会,
: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他在大学兼课,从学界与经验法则上看,
: 他赞成行政、刑事处分上的限制出境要整套修法,明定法定要件,
: 并做到告知当事人,但限境期限不能太短,“法务部没有食古不化,会随时代改变。”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邀请学者、专家,以及司法院和法务部代表举行
: “限制出境法制化”公听会,陈明堂以机关代表列席,
: 但他强调他的发言与法务部的立场有所冲突,发言只代表他个人,并非拘束法务部。
: 陈明堂认为,现行限制出境存在争议与欠缺明确性,例如限境后未告知当事人、
: 没有救济措施等,另外,限制出境的时间应该要比羁押的期限长一些。
: 与会的学者专家一面倒认为限制出境要修法,且有违宪之虞。然而,
: 列席的法务部代表检察司长林邦梁独排众议,认为限制出境是限制住居的方法之一,实
: 务见解并没有违宪;他强调,如采法官保留原则,会造成实务操作的困难,
: 现行实务将限制出境作为是羁押的替代处分,不过,限制出境不应毫无节制,
: 而是审慎运用。
敝人比较支持实务的看法,
等法官签完,搞不好人都不知道跑哪了……
: 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陈志龙认为,把限制出境当成限制住居的方法一种,
: 是戒严时代的旧思维,限制出境的问题牵涉转型正义,法制化作业,
: 刻不容缓,立法院应该站出来帮人民说话,强化人权保障。
: 陈志龙指出,现行的限制出境包括行政法与刑事法两种,
: 目前因欠税动辄对人民祭出境管限制,目的仅在于租税保全,
: 行政权如此恣意的践踏人权,有必要受到司法拘束,主管单位应一并检讨修法,
: 增订目的性,例如因欠税而有逃亡之虞,才能进行政法上的限制出境,
: 否则不让欠税者到国外赚钱,将更无实益。
陈教授说的也没错,
但敝人不太同意他的看法。
在行政罚上,不只欠税而已,有的是污染环境被罚锾,有钱赚爽爽,却没钱负担隐形成本
?非得全民一起帮你负担?
在刑法上,被限制出境,因为案子就还没了结,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 民间司改会董事尤伯祥表示,许多被告被法院裁定限制出境,动辄好几年,
: 甚至十年以上,并不合理;限制出境出海,应该要有法律明文依据,
: 法官应定期审查个案,才能督促检审快速办案,不要因为拖案,影响人民的权利。
这段倒是一点也没错,法院非常会拖。
: 前移民署长谢立功说,民众对司法的信赖,往往取决于细节上,民众打官司,
: 在意的是能否速审速结,但过程中,时间过长的限制出境,
: 因欠缺告知,民众直到出境机场时才被拦下来,不仅难堪,也影响工作权,
: 主管机关在检讨修正刑事诉讼法关于境管的规定同时,应一并修正入出国及移民法。
敝人觉得现行该检讨的不是法规,
而是移民署的系统……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goo.gl/rSbqUH
: 5.备注:
: 看到这篇冷门文,
: 让蕉妹我忍不住想起强者我中学同学,
: 80几岁的爷爷,就亲身遇过限制出境的问题...
: 那时候连我同学在国外的毕业典礼,他老人家也无法参加QAQ
: 限制出境好像没有明文的规范,超扯
: 想要申请暂时单次解除,也是困难重重,
: 完全看法官的自由心证,简单来说就是法院爽不爽啦
: 当时蛮心酸的,连看孙子毕业典礼也无法...
: 果然是鬼岛万年食古不化的律法,
: 难道把它明明文文的法制化,有这么困难吗?
并没有困难重重,按照程序跑,再长都不会超过1个月……
: 现在是执法单位无限上纲的扩权都没事就是了?
: 呵!
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一套限制人身自由、保证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手段,确实
要法律明确规定才好,
但敝人看到一些个案的想法是:除了因为与人合伙开公司而公司倒掉,忘了结清缴(营业
)税的人之外,其他只想说个人造孽个人担,好吗?
作者: kkkk666 (三重彭于晏)   2017-12-08 00:35:00
这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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