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界︰劳基法不改才是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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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电子报
肯定加班费改回核实计算
〔记者林菁桦/台北报导〕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初审闯关成功。工业总会秘书长蔡练生表示,去年修出恶法,造成政府、民众、企业三输局面,一例一休就是因为走不通才要修;工商协进会理事长林伯丰更直言批评,全世界没人加班费做一给四,根本是胡闹,现在采纳核实计算,算是回到正轨,立法院要自行承担错误,虽然对修法不全然满意,但仍盼尽速通过,让社会回归平静。
加班总量 盼再放宽
蔡练生指出,政府订出三个月加班总量为一三八小时,每月最高五十四小时,虽可挪移,但只是增加一点弹性,“总时数不增加,就没有筹码,怎么调整,口袋还是没钱”,仍盼改为六个月、三百小时,每月不超过六十小时为限。
商总理事长赖正镒也说,政院版本与商总期待有落差,总量以三个月为单位管制,但服务业旺季多为三个月,盼能放宽管制时间至四个月。
对于修正草案拿掉休息日加班费做一给四、做五给八,改为核实计算,让劳工可加班,企业能支付加班费,“解决不合理的加班费问题”,工商界都异口同声肯定。蔡练生强调,和去年底版本相比,“有修总比没修好”,虽不满意初审版本,但也只能无奈接受;他不认同“越改越像恶法”的说法,如果现行法规够好,为何外界都呼吁要修法,去年底通过的版本,才是让全民皆输的恶法,至少目前是往正确方向在做调整,希望尽速通过,社会才能回归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