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58971
杀友36刀亡二审仍判死 法官:两公约未规定要废死
2017-12-06 11:04联合报 记者游振升╱即时报导
陈姓男子前年11月被控杀死朋友,刺杀36刀致死,彰化地院依杀人罪判他死刑,合议庭说
他已无教化可能,死者家属也求,要他杀人偿命, 一审法院判他死刑,二审台中高分院
今宣判,也判维持死刑。
一审合议庭说,我国虽订有两公约施行法,但国际公约并未规定缔约国必须废除死刑,我
国现行法仍保有死刑规定与两公约并无相违,而陈男有强盗犯行,并有多次窃盗、妨害自
由及公共危险前科,素行不佳,他只因心情不好,就会骑机车撞人,或毁损诊所饮水机,
他曾在彰化监狱执行期间,多次因细故或只对他人言行心生不满,就对其他受刑人施暴,
显然他经多年监所教化,仍无法使之悛悔。
合议庭指出,他这次杀朋友,被害人家属身心受创,家庭破碎,被害人家属希望法院可以
判处被告死刑,一审也认为他已无教化之可能,权衡公平正义理念,回应社会公义需求,
陈男已罪无可赦,求其生而不得,因此判他死刑;此案上诉后。
台中高分院今天上午10点宣判,法警押解他出庭,先开延押庭,裁定延押二个月,再宣判
驳回陈的上诉 维持死刑。法院会依职权上诉。
=================================
法官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