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听的消息是劳工想要加班,补贴收入,所以要修法。
通常这类劳工年纪比较大,有家庭压力。
目前在抗议的多半是年轻人,因为起薪低,假日就是要休息不想加班,房子也买不起啊。
所以劳基法我建议可以这样修,
45岁以上的,就修成现在这部被骂死的法,简称成年劳基法。
29岁以下的,就是有七天假,两例假,加班做一给四,做五给八。
雇主违法,就被抓去关有刑事责任。简称青少年劳动保护法。
至于30~44岁的看你要选哪一种,写一个切结书就可以了。
这样让有家庭压力的可以加班领加班费,
不想加班想小确幸的年轻人也可以有很多假可以放。
劳资政府三方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