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过关的一例一休学者惊违反者竟无重罚
信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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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基法》修正草案初审4日于立法院卫环与经济联席委员会闯关成功,总计8条草案及相
关动议皆包裹送出,交由院会进行党团协商,网友嘲讽说,“爽到你(资方),甘苦到我
(劳工)”,反观工商团体5日也出面喊话,表示现在还不够“弹性”。至于学者则认为
,其实目前已经按资方要求放宽许多,应该再增加配套、祭出重罚。
外界砲轰此次修法,蔡政府向资方靠拢,包括松绑“七休一”、单月加班工时上限提高到
54小时、 轮班间隔时间可从11小时缩短至8小时、加班费改回核实计算,以及特休假可递
延一年等5大方向,都让批评者认为台湾劳权明显退步30年。
修法后,工商团体认不够“弹性”
因为这次修法引发多方质疑,为了减少负面效应延烧,行政院和劳动部日前表示要再增加
“把关”机制,针对放宽“七休一”部分,会重新检视2016年劳动部函释所公告的一例一
休三例外,包括屠宰业、运输业等行业是否须调整;再来就是由劳动部主动公告适用的行
业,不再由企业提出申请,并会依行政程序法规定,附加条件和期限。
此外,针对轮班间隔经劳资协商后可缩短到8小时部分,须由中央事业目的主管机关,以
及劳动部核准特殊行业、特殊情况的双重把关,并同时将这项把关机制也纳入法中。
不过,像是商总理事长赖正镒就认为,针对上述两项争议,政府不应该介入,应该由劳资
双方自行协议为佳,也希望加班工时能够再放宽,从目前每月最高54小时、3个月上限138
小时,改成每月最高54小时、3个月最高162小时,或是每月46小时、6个月276小时。
工总先前也曾批评,目前修法版本仍不够弹性,若很多规定通通都要再报主管机关,根本
缓不济急,不仅增加行政成本和人力,工作时效更有可能被拖延。
新法向资方靠拢?学者认为缺重罚机制
一例一休修法的利害关系人频频再向政府喊话,台大国发所副教授、劳动政策专家辛炳隆
坦言,“我自己确实也有一点讶异,这次好像放宽太多了,工商团体所提到的各个面向,
修法版本几乎都点到了。”
辛炳隆表示,每一次的劳基法修法都不可能让劳资双方都满意,顶多只能做到让大家都“
接受”,劳动部现在既然要增设配套措施,更重要的是如果企业日后违反这些SOP,处罚
的机制到底是什么?以前没有,现在也没有,那么未来能不能从事后重罚对企业达到事前
吓阻的效果。
“如果配套又是一次的道德宣导,那就一点意义都没有了。”历经波折的劳基法修法演变
至今,若不能彻底划出一条防线,劳基法恐怕就要从保障劳工最基本权益的法律,变成保
障资方了。
备注:
不要再造谣了,劳工是蔡政府心头上最软的肉,
违反劳基法的资方,怎么可能会没有罚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