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话连篇,有多少公司如实给加班费的?
公司只会叫你是天要把很多的事做完,做完那些事根本要加班,
但是加班要申请,申请时老板会问你为什么要加班,是不是自己没效率。
台湾的劳工加班费,就是被这种无限回圈给噜掉了。
拎北敢说,板上加班没拿加班费的劳工,如果老板都如实给加班费,
平均一个人一年可以多20万以上的收入。
如果林美珠认为劳工加班是必要的,就建议民进党立法,没给加班费的雇主就坐牢,
没有缓刑空间,而且加班采取实际认定,不可以规定要公司核准才能加班。
做不到,你就是在放屁。
想想一年被雇主A了20几万,各位劳工不知道做何感想?
※ 引述《newpasta (pasta)》之铭言:
: ◎林美珠:劳工加班是必要的
: 立院今审《劳基法》修正案,立委质疑,现行法规有变形工时及责任制,弹性已足,且劳工低薪应用加薪解决而非加班,忧心加班费扣掉托婴费,劳工还倒赔。
: 劳动部长林美珠回应,加班是必要的,但现行做1给4的规定下,加班费必须多给,资方因此不愿让劳工加班,反而会让劳工失去赚加班费的机会。
: https://tinyurl.com/yclx464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