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劳基法初审过关  林伯丰:恶法当然要修

楼主: henry90319 (d32monk)   2017-12-05 11:50:21
※ 引述《tw689 (台湾689)》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TVBS
: 2.完整新闻标题:
: 劳基法初审过关  林伯丰:恶法当然要修
: 3.完整新闻内文:
: 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昨天晚间初审通过,工商协进会理事长林伯丰认为,加班时数

: 实计算才能领到加班费,过去的“做1给4、做5给8”这种“恶法”,当然要修法。
: 朝野立法委员昨天针对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联席会历经13小时冗长发言,民

: 党团在晚上10时突然提出停止讨论、修法条文全数保留提案,经表决后通过,劳基法初

: 过关。
: 中华民国全国商业总会理事长赖正镒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时表示,对于行政院的版本还

: 有期待,未来进入朝野协商阶段,希望能将目前的加班弹性工时,由3个月上限138小时

: 每月最高54小时,能够改为每月54小时、3个月162小时,或是每月46小时、6个月276小

: 。
: 有关七休一部分希望还是按照行政院版本劳资协商,不需由主管机关把关机制,增加程

: 及作业成本。至于昨天晚上不少劳团表示意见,赖正镒表示给予尊重,不过他认为仅是

: 数人的意见,不能代表全部劳工,他听到几乎所有劳工的声音,都希望能多加一点班、

: 领一点薪水。
: 中华民国工商协进会理事长林伯丰则认为,通过修正草案对劳资双方关系会好一点。他

: 为过去就是因为民粹跟立法院加入意见,才会有休息日加班时数“做1给4、做5给8”这

: “恶法”,他认为当然要修法。
: 林伯丰表示,这次行政院的版本送到立法院初审通过,他认为“有进步”,谢谢行政院

: 立法院的努力。
: 昨天抗议声浪强烈的劳团,林伯丰也认为,不能代表所有劳工,劳工希望薪资提高、收

: 提高,而不是加班减少,加班时数核实计算才能领到加班费。他指出,重点是让投资环

: 改善、公司生产取得弹性,进而获取订单增加获利,提高薪资,留下好的员工,才是产

: 的正向循环。(中央社)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830624
: 5.备注:
: 惯老板齐欢唱
: 感谢行政院跟、立法院的努力
: 抗争的都不能代表劳工,都是录音带
: 几乎所有劳工的声音,都希望能多加一点班
: 假劳工别靠北了
那个啊,劳工的确是希望薪资增加啦......可4你用一个吃不到的加班费帮劳工加薪。除了
台北市,我4不知道其他县市4劳工要怎么活下去啦
啊不对好像本来就没有过劳死,那大家东西收一收回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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