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vertop2 (overtop2)
2017-12-05 03:30:14纵火害人无辜丧命 罪大恶极
被烧死的人死前的痛苦 是活着的人无法体会的
可惜台湾的法官永远只会处理活着的人要教化
如果立法通过 让纵火致造成重大伤亡的人处以火刑
至少让那种不是精神疾病的纵火犯 纵火之前想一想火放了以后自己也可能被火刑
也可以遏止悲剧事件
再来是酒驾致人死的 如果立法通过处以鞭刑
应该比现在罚九万和吊照有效多了吧
火刑和鞭刑 有搞头吗??
作者:
JingP (Jing)
2016-12-05 03:30:00不会过
作者:
heil3266 (Chris Evans)
2017-12-05 03:31:00不可能
作者:
hgclnh3 (安安牛腩)
2017-12-05 03:31:00五楼鞭屌
作者:
tkufc (阿东)
2017-12-05 03:31:00干哪个立委会作法自毙的你说484
作者: linda17a3 (510) 2017-12-05 03:31:00
没用 台男会杀完人自杀
作者:
tkufc (阿东)
2017-12-05 03:32:00四楼等著收床单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7-12-05 03:32:00有个佛地魔说上节目接受公审及鞭刑阿
你讲的东西,就是公元1772年左右的想法啊,过气补充一下,是公元前1772年,另外那个想法后来被写成一本书,叫汉摩拉比法典
虽然我支持死刑啦 但是你讲ㄉ这么轻松有想过法警处决的时候有多沉重ㄇ?
作者:
momocom (momocom)
2017-12-05 03:38:00那网络诽谤罪要砍舌头还是手指?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7-12-05 03:39:00酒驾应该用车轮辗过脚掌吧,什么鞭刑
旁人当然拍手叫好啊 可是你以为亲手杀掉那些败类很爽吗?
作者: a379clone 2017-12-05 05:32:00
该修恶不修恶,不该修恶却修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