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点说明:
真 劳动部长
为本次劳基法修法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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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内容:
刚刚立法院社环、经济委员会完成审查劳动基准法修正草案并将之草草送出委员会,决策过程思虑不周、未广纳民意的立法程序,对这个影响世代劳工权益的修法可说是仓促轻忽。
尤其以下两点应再商榷:
1.第34条轮班间隔从11小时可下修到8小时,未来劳工极有可能因为企业在人力成本考量上对于连续工作天数增加与放宽每月加班时数所形成三重过劳风险将会是难以承受的重;而如何预防因风险增加的管制配套措施与防护机制却未见有更专业的评估与设计。
2.第36条以弹性放宽7休1,却是把“例外”变“通则”,即使有要求企业人数30人以上要送地方政府“备查”,实务上就是无实质把关。
针对这么重要的工时管理政策与法案变动,从公布草案到行政院会通过,再到国会立法程序上讨论,却不过30几天,劳动行政主管机关真的审慎评估劳资双方困难之所在了吗?专业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提出预防措施了吗?经建单位真的了解劳动与产业结构进行分析利弊了吗?
放宽工时弹性的调整或许ㄧ时可以“拼经济”,但付出的劳工身心健康、期待工作与家庭生活衡平的社会环境将遥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