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138条
毁弃、损坏或隐匿公务员职务上掌管或委托第三人掌管之文书、图画、物
品,或致令不堪用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复原的不知道算不算
有没有法律系乡民讲解一下?
看了一下判例
传说中的 完全没有画面算不算毁损公物…
下面乡民提到社会维护法
第 73 条
有左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下罚锾:
一、于学校、博物馆、图书馆、展览会、运动会或其他公共场所,口角纷
争或喧哗滋事,不听禁止者。
二、于自己经营地界内,当通行之处,有沟、井、坎、穴等,不设覆蓋或
防围者。
三、于发生灾变之际,停聚围观,妨碍救助或处理,不听禁止者。
四、污损祠宇、教堂、墓碑或公众纪念之处所或设施者。
第 75 条
有左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下罚锾:
一、擅自操纵路灯或交通号志者。
二、毁损路灯、交通号志、道旁树木或其他公共设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