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ceman0623 (拼了!)》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苹果
: 2.完整新闻标题:
: 赖揆舌战林淑芬“通勤不算上班”
: 3.完整新闻内文:
: 行政院长赖清德昨与绿委餐叙沟通《劳基法》修法,据转述,绿委林淑芬提及,若劳工上
: 班八小时、加班四小时,再加上通勤、吃饭也算工时,上班时间恐达十六小时;赖回说:
: “通勤时间不是上班,吃饭是休息就不算连续工作”,林的说法不符多数现况。赖也劝林
: 不要一直骂行政官员,骂到一个多小时,林澄清没骂这么久,两人舌战无共识。《苹果》
: 昨联系不上林,不知其看法。
: 餐叙气氛火爆
: 此外,管碧玲在日前《劳基法》委员会审查过程中,曾质疑党不让绿委有异见,是一言堂
: 。昨会中,邱议莹说,今天大家都可表达意见,以免被说是一言堂;稍后发言的管则呛邱
: “是在骂我吗?”气氛火爆。也出席餐叙的民进党秘书长洪耀福则说,关起门可大鸣大放
: ,开门后一致对外。
: 兼任党主席的总统蔡英文昨在民进党中执会也提醒,应多跟外界沟通说明《劳基法》修法
: ;行政、立法团结对外,社会有不清楚的地方,希望党籍立委能协助说明。蔡也强调,若
: 对修法有意见,盼政策制定过程中就提出,不应在制定后提。
: ◎综合报导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71130/37860379/
: 5.备注:
: 干话王
赖神真爱打嘴砲,一开口就满满的干话。
对,通勤时间不算工时,但通勤时间你难道有休息到吗?
通勤时间不算工时,只是因为不列入工时薪资计算而已。
但这段时间劳工为了上下班付出的时间成本跟交通运输成本,
也是由劳工自已来负担,而有些公司会用通勤津贴的办法来贴补劳工,
但大部分是包在薪资里面的。
所以实际上薪资是包含劳工的通勤成本的。
看懂了吗? 干话王赖清德?
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14530/
通勤灾害
劳工上下班必经途中之意外事故,应包括交通事故及其他偶发意外事故,此类事故非出于
劳工私人行为而违反法令者(如:无照驾驶、闯红灯、酒驾等),应属职业灾害,但仍应
就个案发生之事实情况予以认定。
依劳工保险被保险人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审查准则第 4 条规定:“被保险人上、下班,
于适当时间,从日常居、住处所往返就业场所之应经途中发生事故而致之伤害,视为职业
伤害。”所以劳工保险被保险人如果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视其伤害情况可以向劳保
局请领劳工保险职业灾害医疗给付、伤病给付、失能给付或死亡给付。
这是劳动部的网页认定的通勤灾害,只要劳工在上下班必经的路段发生事故,
只要非出于私人行为违反法令者,"应"属职业灾害
"应"属职业灾害喔~!!!
"应"、"应"、"应"!!!
连劳动部都这么说了,为什么?
因为劳工付出交通时间与成本去上下班,虽然不算工时,
但仍应算为工作需求而付出。
不然当劳工每个都会瞬间移动,一秒都不用,八点就能瞬移到公司打卡,
五点打完卡就瞬移到家吗?
举一个劳工来说好,如果他今天家住距公司三十分钟的路程,
他每天就得花一个小时来回通勤,如果是早上八点上到下午五点,
他就等于一天为工作就得耗时从七点半一直忙到晚上五点半,
一天24小时也花了10个钟头过去了。
中间就算给他一个小时吃饭休息,这一小时虽然不算工时,
公司不用付钱,但员工中午休息吃饭不也是为了应付下午的工作?
这还只是单纯的计算"通勤时间+基本工时+中午休息时间"而已喔
如果这个劳工今天再加班四个小时,那他就一天有14个小时是
耗在工作上了。基本上他只剩10个可以真正的休息到,
但这些还没扣除他早上吃早餐,晚上回家吃晚饭,
基本的灌洗…等等的,搞不好还要洗衣、打扫、等处理家务,
那请问这些不用花时间吗?
10个小时已经很紧绷了,现在新的劳基法修法还想把休息间距拉到
只剩8小时。
而这8小时,还包含劳工的下班通勤时间、吃饭、洗漱、睡眠时间,
那请问劳工都不用跟家人相处了是不是?反正就回家吃饭洗澡后马上睡觉,
时间到就乖乖上班就是了?
这叫什么劳工?比奴工还要惨,奴工老板至少还供吃住。
劳工吃住还得自理。
赖清德,年度干话王你当之无愧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