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笑话:
劳资协商。
民进党好棒棒。
身为台湾最大外资,美光企业在劳资协商前 开除工会代表
民进党政府正打算大幅度修改《劳基法》,将许多的劳动条件逐渐修改为劳资自行协商(
工会或是劳资会议)。14日,美光公司本来要进行劳资协商,但在协商前夕,美光工会理
事长竟被公司解雇,而且被要求不得参与协商。工会15日招开记者会痛批,这明显是“非
法解雇,杀鸡儆猴”。
14日原本是美光公司与工会召开第六次团体协约协商会议的日子,然而,公司却在召开会
议两个小时前将工会理事长冯泽源解雇,并片面更改团协会议地点,禁止工会理事长进入
团体协约会议的现场,并声称理事长不适任团体协约会议代表。
工会表示,美光公司是在台的最大外资,也是许多优良企业的楷模,想不到居然会有如此
的行径。工会还强调,美光公司这样干涉工会团体协约协商会议代表的举动违反《团体协
约法》第6条以及《工会法》第35条不当影响工会之虞。
美光公司声称解雇理事长的原因是10月26日理事长非法刷卡带外人进入公司,然而,工会
表示,与公司之间因为“入厂”而产生争议已不是第一次,在今年的2月,就因为公司阻
挡工会秘书进入工会会所处理会务而申请劳动部裁决。
也因为如此,工会在与公司今年6月份第三次团体协约时,公司就曾答应工会如果临时申
请入厂可以直接连络公司的人资窗口。这一次除了10月26日之外,公司也于10月19日工会
要与其他友会交流时,阻挡其他友会进入。所以这一系列的入厂争议,工会已经申请“不
当劳动行为裁决”。
再加上,公司的手册内,根本没有规范有关公司入厂的罚则,解雇惩处过当,显然这样的
解雇是针对工会而来。所以工会表示,公司仍然坚持解雇理事长,这样的行为彻底违反了
《劳资争议处理法》第8条:
工会呼吁美光公司可以立刻停止打压工会的举动,并承认理事长冯泽源与美光公司间的雇
佣关系。
桃园市产业总工会也指出,未依规定申请就带人入厂的惩处,过去皆是记过,这次直接解
雇,明显针对工会。行政院口口声声说劳资协商可以为权益把关,甚至把协商当作修法重
点之一。但事实上,劳资力量极不对等,协商开始前一个小时,协商代表就被解雇。“劳
资协商可以把关?一点说服力也没有!”
美光公司(Micron Technology, Inc.)成立于1978年,是全球前三大内存制造商。而
台湾美光晶圆科技(Micron Technology Taiwan, MTTW)是美商美光公司在台子公司,位
于桃园市龟山区复兴三路667号(华亚科技园区),员工2900人,资本额659亿。
据劳动部统计,台湾有140余万家企业,企业工会总数却只有919家,劳工企业/产业工会
组织率仅7.3%,涵盖率非常低,台湾的工会筹组率不足,门槛过高,更别说员工加入企业
工会的比例也仅有5%。
但是即便有工会,并且加入了工会,如今工会看到的却是公司无情的打压,美光工会申请
的不当劳动行为案件,几乎都是公司跳过与工会进行的团体协商,就片面的决定公司的方
案。
对此美光公司则表示,公司对于必须与一名员工结束雇佣关系深表遗憾,然而,基于保护
公司及其他员工权益,必须依规定处置办理。此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内部安全规则及门禁
政策,公司基于《劳基法》于11月14日结束与他的雇佣关系。
美光说,公司多次强调遵守公司内部规则及政策的必要性,公司必须因员工违反重大规则
而进行处置,也希望借由严格的公司治理规则,保护相关的员工权益。此外,很不幸的此
员工被公司解雇之后,出现了一些情绪化的行为,导致另一名员工受伤。公司将会妥善处
理此事件,以厂区安全为最大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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