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在PTT“作梦”影射3议员不干净 女乡民反

楼主: yabia (*~亚比桑~*)   2017-11-10 13:25:47
: 台北市黄姓男研究生,去年1月初在家中上网,登入PTT八卦板,以“爆卦!在台北市某局处
: 睡午觉, 做了个梦”为标题发文,内文以化名“肿大平、午叔华、东柏彦”,影射台北市
: 议员钟小平、许淑华、陈彦伯“跟特定产业有关、不干净黑黑议员、金权政治”,3议员原
: 误以为是黄男胞姐所为,指控其妨害名誉,事后检方查出是黄,3人遭黄女控诬告,台北地
: 检署今依罪嫌不足,给予3人不起诉处分。
: 今依罪嫌不足,给予不起诉处分。至于黄姓男研究生,台湾高等法院今年5月15日判处拘役
: 59天,得易科罚金定谳。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10077?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最后黄姓菸酒生,被判拘役易科罚金定谳。
也就是黄男被罚款,且不得再上诉~
而被议员告错人的黄女,告议员诬告(因为告错人咩~),法院却裁定议员没有告错人。
黄男把议员名字改了这么多,至多音接近,字却完全不一样,难以辨别影射谁,只能用
口音辨别,又说自己是作梦的... 这样还是被告成,被法院判罚金。
由此案,我们可以清楚地看见台湾是完完全全的人治国家,而非有法治的国家。
检察官的起诉,与法官的判决,可以完全不需符合逻辑、常理,而以"个人见解"当作判
决绝对依据。
这跟对岸强国有何差别?? 台湾号称民主国家,结果不论行政或是司法,全都是站在
有钱有权者最大,资方可以片面决定劳方基本人权,官方可以片面决定百姓基本人权。
我看,台湾政治体系,跟对岸强国唯一的差别,只有四年一次的投票权的差别而已。
其余,论到民主、法治... 根本都落后的要死。
作者: derrick1220 (derrick)   2017-11-10 13:26:00
活该 议员也敢惹
作者: jim830724 (为了生活我可以忍!)   2017-11-10 13:27:00
干你娘资进党还我七天假
作者: lingsk (尘俗过隙)   2017-11-10 13:27:00
还有个差别阿 若这篇政治不正确 等等就被上层指令删除了
作者: LIONDODO (LION)   2017-11-10 13:28:00
因为被告的议员提出证据表示他们已尽力查证,阿发文的帐号是黄研究生姐姐的,是黄盗用姊姊的帐号发文这哪里人治,黄研究生能提出不干净的证据也不会告输阿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7-11-10 13:29:00
重点还是在于黄姓研究生讲的东西有没有证据,没有的话被判
作者: liujd (liujd)   2017-11-10 13:29:00
不是改多不多的问题阿 足以让人联想到就构成毁损名誉了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7-11-10 13:30:00
马阴酒表示:...
作者: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17-11-10 13:30:00
我觉得合理啊,帐号还有租屋留的资料都是他姐控告他姐没问题阿就像我的车借人,撞到人逃走别人控告车主没问题阿
作者: g80123 (麦考姚)   2017-11-10 13:31:00
讲天龙国 黑黑议员 再加上那些代号还会觉得难以辨识? 你这个个人见解才奇怪吧...
作者: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17-11-10 13:32:00
难道还要被撞的人先查清楚当时使用者是谁喔
作者: hu6111 (HU0402)   2017-11-10 13:32:00
这案件其实没啥问题,只有他姊反控诬告才是莫名其妙
作者: sharb   2017-11-10 13:33:00
怎么有白痴以为做梦就没事还影射这么明显 文盲才看不出来
作者: Anvec (乡民)   2017-11-10 13:36:00
自己讲的话要负责不然一堆在网络上说谎话的 都不知道他们在干麻
作者: RMCC (员林刘德华)   2017-11-10 13:37:00
能推敲出在指谁就能告了
作者: SuperUp (( ̄▽ ̄#)﹏﹏)   2017-11-10 13:39:00
难以辨别影射谁? 可以再不要脸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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