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酒店小姐指控另一家酒店杨姓经纪人去年带客人到酒店找她坐台时,在厕所逼
她口交,当天还带她回家逼嘿咻,后因杨男生病,她好心前往照顾,没想到又被硬上,她
原本以为这是爱的表现,直到半年后才惊觉当时遭杨男性侵,因此提告强制性交。杨男到
案辩称根本不认识这名酒店小姐,台北地检署不采信杨男说词,但认为女子第1次被性侵
后,不仅与对方成为男女朋友,还多次到杨家过夜,显有违常情,昨将杨男不起诉。
据了解,这名20多岁的女子,长得眉清目秀,却身处在纸醉金迷的中山区知名酒店,担任
坐台小姐。去年4月间,附近1间长相帅气又有点坏坏的杨姓酒店经纪人,带着一大票的客
人到这家酒店,并点名要这名清秀的女子坐台。
女子指控,当天一群人在包厢里逛欢,一段时间后,杨男进到厕所久久没有出来,此时
男男女女瞎起哄,要她进到厕所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当她一进到厕所就被杨男一把
拉进怀里,然后违反她的意愿,逼迫她帮他口交。完事后,杨男邀她回家,没想到在他的
住处又被性侵。
女子说,她也很矛盾、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关系,对方虽然违反她的意愿欺侮她,但2人
却开始交往成为男女朋友,交往期间,她也到杨男家住过,有一次杨男生病她去照顾,没
想到对方竟然拖着病厌厌的身体,违反她的意愿再次硬上她。直到半年后,她才发现这并
不是爱,她是被性侵,因此才会提出告诉。
杨男到案后则否认犯行,办称他根本不认识这名酒店女子,也没有与她交往、更没有与她
发生过性关系,他还说,那一带人那么多,事非也多,不知道自己得罪了谁。
检察官调查后,认为2人应该熟识,杨男的不认识说根本不可采,但女子指控的部分,若
她真的是被性侵,为何在受害后,不仅与对方交往,还一而再、再而三的让自己陷入险境
,造成第二次、第三次的伤害,显然不符常情,因此将杨男不起诉。